【轉】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外出報備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7-04-14

各二級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黨工委,校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各附屬醫院(單位),産業集團:

  根據上級單位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範學校領導幹部外出報備工作,現要求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外出,應按規定向學校報備,具體通知如下。

一、報備對象

1.全體校領導、校長助理;

2.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

二、報備内容、時間

1學校各級領導幹部出差(跨市參加校内會議活動除外)、出訪、離崗休假、學習,須至少提前3天報備,報備内容包括外出人員、事由、時間、地點、聯系方式等。

2.原則上一律為事前報備,不得事後或事中報備。因緊急事項臨時外出的,應及時報告。

三、報備渠道

1.校機關各部、處、室,各直屬單位,産業集團領導幹部外出向分管校領導報備;

2.各學院、直屬系,各附屬醫院(單位)領導幹部外出向聯系學院(系)校領導報備;

3.黨委副職校領導外出向黨委書記報備;

4.行政副職校領導外出向校長報備;

5.學校主要校領導外出互相報備。

四、報備方式

  領導幹部外出前應填報《中山大學領導幹部外出報備表》(見附件),視報備渠道交至學校黨委辦公室或校長辦公室,呈相關校領導審批。領導幹部外出報備是一項重要的工作要求和制度安排,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單位領導幹部外出報備有關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學領導幹部外出報備表

 

 

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

 201746日             

 

 

中山大學校長辦公室                        20174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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