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過夜實驗安全管理的通知

發布人:方綿 發布日期:2018-10-15

為加強我校過夜實驗的安全管理,防範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财産安全,維護我校教學科研活動的正常開展,現将有關要求重申如下:

一、實驗過程嚴禁離崗。

實驗過程嚴禁離開崗位,進行危險性實驗時須至少兩人在場;實驗結束或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按規定采取結束或暫離實驗的措施,關閉儀器設備、水、電、氣和門窗等,并做好記錄。

二、原則上不允許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開展過夜實驗。

每天22時之前實驗人員必須離開實驗室,如确需延長實驗工作時間,最晚不能超過23時30分。各單位應組織所在樓宇值班人員每日對過夜滞留人員進行檢查。

三、确需開展過夜實驗的,應按程序報批後方可開展。

當天必須過夜的實驗,須在保證實驗安全的前提下,填寫《過夜實驗申請單》(見附件),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負責人不在,可由其委托的實驗室在編老師代簽并說明原因),并報學院備案方可進行。過夜實驗至少安排兩人現場值守。

如确定實驗在安全可控範圍内拟申請無人值守時,過夜申請單還須報學院負責人審查批準後方可進行。無人值守的過夜實驗,須将實驗裝置周邊清理幹淨,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品,并在實驗處張貼明顯标識。

過夜申請單應張貼在實驗室門口明顯位置,當天有效。

四、請各單位加強實驗大樓值班人員巡查。

一旦發生火災、爆炸、失竊及污染等安全事故時,應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并向本單位負責人、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和保衛處等部門報告。

特此通知。

 

聯系人:姚文明39943030、13678940072,方綿39943114、18929549789

 

附件:過夜實驗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