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做好中山大學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2016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6-02-26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61号)、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169号)及廣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廣東省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學位辦〔20165号)等文件精神,現将我校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2016年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一)外國語水平考試

申請我校非外國語專業碩士學位的報考者應試語種一般應為英語。獲得外國語專業學士學位,申請我校外國語言文學學科專業碩士學位的報考者,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須與我校相應外國語言文學學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

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的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的考試大綱見附件1

(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科目、學科範圍、所用考試大綱及指南見附件2

申請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碩士學位的人員,可選考哲學或政治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申請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的人員,可選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授予學位時将根據申請人報考的學科所在門類授予。即選考公共管理的将授予管理學學位;選考教育學的将授予教育學學位)。

二、考試時間(以準考證規定時間為準)

2016529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14:30-17:30

三、考試地點

報考者一般應在學位授予單位所在地參加考試。申請我校碩士學位的報考者,可選擇在廣州市或深圳市參加考試。如有特殊情況,确需在上述城市以外的地區參加考試的,須于網上報名前,提出書面申請,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經我校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審核同意後,方可報名。

四、報考條件

本年度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考者,須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獲學士學位時間在20133月底之前,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對于在國(境)外獲得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其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 已通過我校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資格認定,且認定時間在20105月以後。

3.已完成我校組織的“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現場确認。

五、報名手續

國家規定,自2012年起,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進行。凡需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符合報名條件者,必須在以下規定的時間内登錄指定的網站,按規定流程完成各項報名手續。

(一)考生網上報名

時間:2016310日至331

信息平台網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

報考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内登錄信息平台,提交申請參加考試的語種或學科以及參加考試的地點。

請考生務必認真填報、核對考試科目及地點。一經提交,所填信息将無法修改。

(二)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核

我校将于201645日前通過信息平台完成對全部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如發現有資格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将取消其報考資格。

(三)網上繳納考試費

全國統考報名考試費全部通過信息平台以網上支付的形式繳納。通過我校資格審核的報考者可登錄信息平台繳納報名考試費。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648日,繳費金額為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本次報名無效。

(四)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2016523日起,考生可在信息平台上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樣本請見附件3

考生須憑準考證和資格審查時所持有的有效身份證件并進行指紋驗證後方可進入考場。

六、考試成績公布

考生查詢、複核考試成績的方法見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相關說明。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本次考試的有關事項請留意“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http://www.chinadegrees.cn)的相關通知。

附件1: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考試大綱使用對照表(學位辦〔20161号附件1

附件2: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學科、考試大綱及指南使用對照表(學位辦〔20161号附件2

附件3:準考證樣本(學位中心〔20169号附件2

附件4:考生報名流程(學位中心〔20169号附件1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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