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園車輛通行證辦證有關事宜問答
1.據說新的車輛通行證方案已經确定了?請問什麼時候開始實施?什麼時候開始換證?
答:是的,新方案已經獲得學校審批通過,從2018年7月1日開始實施,拟于6月下旬開始辦證,屆時學校将發布具體工作通知,敬請留意。
2.西大球場地下停車場投入使用後,南校園的停車難問題能否得到解決?
答:西大球場地下停車場投入使用後,南校園的停車難問題将會得到較大的緩解,但按以往數據并結合教工咨詢情況預測,南校園停車位還是“僧多粥少”。為此,新辦證方案中對辦證條件作了相應調整,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大部分教工的需求。
3.請問西大球場地下停車場的車位可以購買嗎?
答:西大球場地下停車場的用地性質為教育用地,車位屬國有資産,不可以售賣,除預留部分車位供公務車輛、業務聯系車輛停放外,其餘車位可供教工租用。
4.有教工提出疑問,為什麼不早點公布辦證方案?有不少教工想了解方案的制訂過程是怎樣?
答:新辦證方案的制訂,由學校保衛部門牽頭,堅持走群衆路線,根據“有利于交通安全、校園秩序和環境、為教學科研服務、為本校教職工服務”的原則和目标,嚴格按照學校“三重一大”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新辦證方案因事關教工利益、事關學校交通規劃、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經過了調查研究、醞釀提綱、組織起草、内部反複讨論、部門會商、征求教代會和教代會團長會議意見、多次修改完善,最後提交學校審議等多個階段,整個方案從醞釀到成熟、到讨論到審議通過,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确保了新方案的合規性和質量。
5.請問新方案與以往相比,做出了那些調整?
答:在總結以往交通管理和辦證過程中教工建議的基礎上,結合車位供需情況,新的辦證方案在通行證分類、辦證條件、辦證方式、辦證資格審核和收費标準等方面進行了優化調整。如對通行證進行了更合理的分類;在“一戶一證”的基礎上将辦證車輛的權屬放寬至教工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兼顧更多教工的實際情況;試行大學服務中心(USC)線上自助申辦,以方便教工辦理;實行保衛、人事、總務、核算等多部門聯動的資格審核機制,确保公平、公正;根據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2017年11月23日的批複,試行差别化的停車收費,提供多種停放選擇,并可提高校内車位的周轉率,改善停車難問題。
6.新的辦證方案将實行怎樣的收費标準?
答:新辦證方案的收費分為臨保和月保兩種方式。臨保收費标準為:接送教職工車輛,小車3元/小時、12小時最高限價9元/輛;非接送教職工車輛,小車9元/小時、12小時最高限價27元/輛。月保則分為幾種情況:第一大類是教工通行證,其中,非過夜類為80元/月、過夜類(非固定車位)260元/月、過夜類(固定車位)540元/月;第二大類是非教工業主通行證,過夜類且僅限西區停放的1080元/月,過夜類可停放中區、東區(除教學中心區)的1620元/月,不辦理月保通行證的按臨保标準按次收費,小車9元/小時、12小時最高限價27元/輛。
7.新舊方案的收費标準不同,請問舊通行證順延期間的收費怎麼處理?
答:2018年7月起按新的收費标準執行,1-6月的收費标準仍按原标準執行,在辦理新證時一并收取。
8.請問教工如何申請租用西大球場地下停車場車位?東區168-171棟以及西區634、719、721棟的地下車位如何申請租用?
答:(1)西大球場地下車位拟分為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兩類。固定車位僅面向辦理了過夜類通行證的本校教工,采取報名、抽簽選位的方式進行确定,收費标準為過夜類(固定車位)540元/月。非固定車位:除固定車位和預留的公務、業務聯系車輛停車位外,其他地下車位為非固定車位,先到先停,收費标準為過夜類(不固定車位)260元/月。
(2)東區168-171棟地下車位拟分為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兩類。固定車位原則上僅面向租住本區域公房的本校教工,采取報名、抽簽選位的方式進行确定,收費标準為過夜類(固定車位)540元/月。非固定車位:除固定車位外的均為非固定車位,先到先停,收費标準為過夜類(不固定車位)260元/月。
(3)西區634、719、721棟的地下車位:根據大多數教工的意見,現有固定停放車輛的權限至2018年7月1日起終止,全部通過抽簽重新确定固定停放資格,僅供西區教工業主申請,收費标準為過夜類(固定車位)540元/月。
報名、抽簽選位工作由總務處負責牽頭組織,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9.校本部離退休教職工如何辦理《校園車輛通行證》?
答:在南校園内有房産或者租住南校園公房的校本部教職工(不含原合同工),不區分在職或者離退休,按相同的政策辦理。南校園内無房産和不租住南校園公房的離退休教職工原則上不辦理車輛通行證,如因學校返聘等工作需要,可向保衛處申請辦理非過夜類車輛通行證,需提供人事部門返聘證明,本人有駕駛證且車輛登記在本人或者配偶名下。
10.請問辦證數量仍然有限制嗎?
答:因為車位供需矛盾仍較為突出,為了給更多的教工提供便利,仍繼續對單位和個人申請辦理通行證的數量做出限制:
(1)獨立學院及地方研究院的公車限額辦理2輛,附屬醫院公車限額辦理5輛,為學校提供配套服務單位限額辦理2輛。
(2)僅受理教工本人的辦證申請,符合辦證條件的教工一人僅可申辦一張通行證。其中,南校園住宅區教工業主,以戶為單位,符合辦證條件的,一戶僅可辦理一張通行證(可選過夜類或非過夜類);雙職工家庭最多可辦2個通行證,要求教工本人均持有駕駛證,車輛均須登記在教工本人名下(即駕駛證和行駛證均須為教工本人)。
(3)住宅區非教工業主,每戶最多可申辦一張通行證,且要求業主持有駕駛照,車輛須登記在業主名下。
11.按上述“一戶一證”(或“一位教工一證”)的原則,請問一戶(或一位)教工名下有多輛機動車怎麼辦?
答:非常抱歉!因為停車位資源仍然有較大缺口,為了維護學校的交通安全和秩序,暫時無法滿足相關需求,如教工(或家庭)名下有多輛機動車的,隻能為其中的1輛辦理通行證(可選擇過夜類或不過夜類)。
12.請問是否仍實行“通行證與車輛一一對應”的管理方式?
答:是的。為了維護交通秩序和有利于保障車輛安全,仍實行“通行證與車輛一一對應”的管理方式,即每張通行證對應綁定一輛車。通行證不得轉借,不得用于非綁定車輛,違反者将由保衛部門收回證件。
13.現在教學中心區有不少車輛出入和停放,有交通安全隐患,也影響校園環境,請問學校有什麼改進措施?
答:學校已決定對教學中心區實行更為嚴格的交通管制,即在西大球場地下車庫啟用的同時,同步調整南校園教學中心區交通管理,具體為:
(1)允許特種車輛(消防、搶險、救護、郵政、機要、押款)通行;
(2)教學、科研、行政、後勤保障物資運送車輛經保衛處審批後允許在非高峰時段按指定路線通行;
(3)重大校事活動車輛經保衛處審批後通行;
(4)憑中心區通行證通行:僅為學院(直屬系)辦理,其它單位不再辦理。辦公地點在教學中心區的學院(直屬系)每單位限額2張,辦公地點不在中心區的學院(直屬系)每單位限額1張;
(5)其它車輛原則上不得駛入教學中心區;
(6)進入中心區的車輛須安全、文明駕駛、規範停放,自覺接受安保人員的指引。保衛部門将提出中心區内車位規劃方案,屆時,獲準進入中心區的車輛須在劃定的停車位内停放;
(7)中心區内不允許車輛停放過夜。
14.請問辦證需提供的材料?
答:一般需提供工作證、房産證(或租房合同)、駕駛證、行駛證、直系親屬關系證明以及戶口本(如需要)等材料,視不同情況有所差别,屆時按辦證通知的具體要求提供材料。
15.有教工問,我将房子租給親戚朋友了,請問可以為他們申請辦理通行證嗎?
答:因校内停車位資源緊張,無法為非我校公租房租戶提供停車位。相關需求可到學校周邊解決,如西門對面的交易園等。
16.有非教工業主問,為什麼自己的收費标準比教工的高?
答:學校的車位首先要為教學科研服務、為本校教職工服務,在政府批複的價格範圍内實行差别化收費是為了更有效地調節需求。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已充分考慮到離退休教工家屬(子女)和其他非教工業主的需求,并适當降低了月保通行證的收費标準;非教工業主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單次繳費或辦理月保通行證(按通行和停放權限分為1080元/月、1620元/月兩種)。請非本校教工業主知悉并理解。
17.有部分教工提出,本人主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返校,不打算辦理月保通行證,偶爾駕車回校時怎麼辦?
答:符合辦證條件的教工,如不辦理月保通行證,可憑有效證件到保衛處登記信息、領取臨時車輛通行證(具體另行通知),每次入校按校内臨保标準收費。教職工借用或租用車輛的,不受理申辦月保通行證,可憑本人校園卡臨時通行,按校内臨保标準(3元/小時)收費。
18.有教工提出,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學術交流訪問以及業務活動的車輛能入校嗎?
答:因車位有限,且南校園周邊交通便利,倡議相關人員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來校。因工作關系确需駕車進入中區東區的,通過教工所在單位提前向保衛處預約方可入校,按校外臨保标準(9元/小時)收費,保衛處将定期核查各單位預約車輛情況,對違規行為進行通報,必要時限制相關單位預約數量。相關車輛不得在校園内過夜,違規車輛記不良記錄,累計3次後限制再次入校。
19.探親訪友車輛允許入校嗎?怎麼辦理?
住宅區探親訪友車輛,教職工向住所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部門申請預約入校,按校外臨保标準收費(9元/小時)居住南校園住宅區的,向住宅區物業服務公司預約,從住宅區門(西門)進出,限住宅區通行;居住馬崗頂、168大院的,向保衛處預約,從教學區東門或北門進出。相關車輛不得在校園内過夜,違規車輛記不良記錄,累計3次後限制再次入校。
20.不少師生反映,校園内時有交通違規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破壞學校秩序和環境,請問學校有何改進措施?
答:校内常見的交通違規行為有超速、違規鳴笛、違停,碾壓綠地、路肩或人行道,占用和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等。為維護校園秩序和環境,保證交通安全,學校要求保衛處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違規行為記不良記錄,并将視情況對車主或駕車人采取包括但不僅限于批評、教育(如辦培訓班等)、謝絕入校、取消辦證資格等措施,涉嫌違法的将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1.如不申請辦證,原證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答:新的通行證方案從2018年7月1日起實施,原《校園車輛通行證》順延期結束,統一作廢,舊證将于7月15日起由各校區(園)的安保人員回收,請各位教工和車主給予配合。
保衛處、财務與國資管理處、總務處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