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關于做好第十四屆中國青年 科技獎候選人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師:
由于時間較緊,請申報者務必于10月3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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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中山大學關于做好第十四屆中國青年
科技獎候選人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直屬系)、附屬醫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推薦第十四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的通知》(教人司)〔2015〕375号的要求,我校正式啟動第十四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候選人推薦條件
(一)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貢獻;
(2)在工程技術方面取得重大的、創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貢獻,并有顯著應用成效;
(3)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産生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性候選人不超過40周歲(1975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女性候選人不超過45周歲(1970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二)重點宣傳的優秀青年科學家典型應具備的條件
在符合“中國青年科技獎”評選條件的基礎上,須品行端正,德學雙馨,具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和科學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稱楷模;所取得科技創新成果代表我國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領先水平;在國際同行中具有一定影響力;具有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協同創新能力。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5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二、推薦名額
我校推薦名額不超過2名,其中重點宣傳的優秀青年科學家典型不超過1名,往屆獲獎者不重複推薦。
三、工作要求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嚴格評選條件,保證評選質量。
2.人選推薦要注重向長期工作在科研與生産第一線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傾斜。被推薦人的科技成果應以在國内作出的成果為主,被推薦人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
3.候選人推薦材料是中國青年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要重點突出候選人的創新性成就和貢獻。電子版材料與紙質材料須保持一緻,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道不作為證明材料。推薦材料要客觀、準确、完整,對于推薦材料填報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
4.候選人推薦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單位關于非涉密的證明。
四、申報程序
1. 自薦與推薦
(1)各用人單位物色合适人選,并通知人選向所在單位提交《第十四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見附件2)
(2)有意向申報的人員向所在單位提交申請并提交推薦表。
2.各用人單位按《中山大學人才計劃推薦評議(評審)程序及相關規定》對本單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評議,提出排序推薦意見。
3.各單位向人事處提交相關推薦材料。
4.學校組織人才計劃專家評議(評審)組和人才工作小組對候選人進行評議,提出推薦名單。
五、申報材料
1.單位評議結果和推薦意見1份。需說明本單位推薦人選遴選程序(包括學術委員會和黨政聯系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和表決結果)
2.青年科技獎推薦人選情況彙總表1份(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3);
3.《第十四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一式10份;
4.附件1份(裝訂成冊),内容包括:
(1)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及專著(論文限3篇、專著限1本);(2)主要科技成果目錄;(3)被他人引用的論文、專著證明材料;(4)技術鑒定證書及知識産權證明材料;(5)技術應用證明材料;(6)獲得表彰獎勵證明材料;(7)其他材料。
5.所有申報材料的電子文檔1份,電子文檔内容應與紙質材料一緻。
六、報送時間
1.請各單位務必于10月30日之前報送推薦人選情況彙總表及《第十四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其他申報材料待學校評審通過後另行通知報送。過期提交不予受理。
聯系地址:人事處人才工作科(南校區中山樓410室)
聯系電話:84114884
電子郵件: rscrcyj@mail.sysu.edu.cn
聯 系 人:林天傑 黎理
附件:1.中國青年科技獎條例
2.第十四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
3.青年科技獎推薦人選情況彙總表
人 事 處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