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人力資源管理處關于2017年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師好:
2017年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報工作已正式啟動,現将《人力資源管理處關于2017年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轉發如下。
請有意向申報的老師于9月6日之前将以下申報材料發送至lixiuh@mail.sysu.edu.cn.
(一)《申報人選情況彙總表》1份
(二)《申報書》1份,
通過學校遴選程序獲得推薦的人員,需提交《申報表》一式10份,還需提交附件材料1份,所有申報材料電子文檔一份。[提交材料清單詳見申報指南(附件3)]申報材料應按照有關填寫說明認真填寫,不得空項、漏項。申報書内容需與附件佐證材料一緻。附件一般應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提供複印件:身份證或護照、學曆學位證書、在國内外任職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榮譽與獎勵證書、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産品證書)、主持(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股權構成、公司業績和近年财務報表)等。證書、證件等的複印件須由院系審核确認并蓋行政公章。所有附件材料掃描成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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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3日
人力資源〔2017〕125 号
人力資源管理處關于2017年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直屬系)、附屬醫院:
根據《2017年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申報公告》(見附件1)精神,現就我校2017年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原則
堅持高精尖缺原則,堅持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并重的原則,堅持業内認可、社會認可的原則,以認定的方式引進符合廣東科技創新和産業行業發展實際需要的專業化、國際化高層次人才和青年人才。
二、認定方式及補貼額度
采取“常态申報、定期認定”的方式進行認定,以用人單位“先引進、後資助”的方式給予支持。
經認定的創新領軍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廣東省按實際年薪酬收入的1倍給予生活補貼。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從事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可連續資助5年,對從事基礎研究的可連續資助10年,每年均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金融人才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生活補貼。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被認定人員隻享受一次我省人才專項資金資助。
三、認定條件
申報人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無不良從業記錄。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申報人須全職在粵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每年在粵工作時間累計9個月以上,且2016年1月1日後從國(境)外或省外來粵工作并依法納稅至少1年。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各類申請人還須符合以下相應條件。
1.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重點支持引進符合廣東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和發展方向,能夠引領國際科學發展趨勢的科學家,從事科學前沿探索和交叉研究、具有創新潛質的優秀科學家,以及開展重大産業技術應用基礎研究的科學家;重點引進符合廣東産業結構調整、新興産業和新興業态發展需要,在高端制造、生物工程、資源環境、新能源、新材料、集成電路等領域能夠領銜重大科研任務、重大工程建設的科技創新型人才。申請人年齡應在65周歲以下(1951年8月1日後出生),且符合《廣東省引進科技創新領軍人才認定标準(2017年)》(附件2)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有特别突出貢獻者,年齡條件可适當放寬。
2.金融人才。在國内外金融業實務界、理論界具有較大影響力或擁有行業領軍地位,掌握金融業核心技術,其管理的機構或團隊能夠填補廣東金融業态的空白,對行業起到良好示範引領作用的金融領軍人才;從事股權投資(VC、PE)、保險精算、互聯網金融、财富管理、基金管理、投資銀行、知識産權投融資、金融研究等廣東金融市場亟需的業務,具有較高專業素養,工作業績突出的金融專業人才。申請人年齡在65周歲以下(1951年8月1日後出生),且符合《廣東省引進金融人才認定标準(2017年)》(附件2)的可認定為金融人才。有特别突出貢獻者,年齡條件可适當放寬。同一法人金融機構(含同一控股股東或最大股東下屬金融機構)内的人員交流任職不在此列。對符合條件的分A、B兩類給予資助,認定當年,A類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B類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
3.青年拔尖人才。從事前沿科學技術研究,取得顯著技術創新性研究成果,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發展潛能的國内外優秀青年人才。申請人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後出生),且符合《廣東省引進青年拔尖人才認定标準(2017年)》(附件2)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青年拔尖人才。對符合條件的分A、B兩類給予資助,A類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B類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
四、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各單位按照《中山大學人才計劃推薦評議(評審)程序及相關規定》和申報條件的要求,對拟申報人選進行評議,嚴格審核把關,推薦确有競争力的人選。
(二)各單位在2017年9月 15日之前将所有申報人選材料報送人力資源管理處培養發展科(南校區中山樓413室)。
(三)獲得學校推薦的申請人登錄廣東省人才工作綜合管理平台(網址:http://rc.gdstc.gov.cn)填寫相應人才認定申請表,提交相關附件證明材料。
五、申報材料
單位評議結果和推薦意見1份,《申報人選情況彙總表》1份,《申報書》一式10份,附件一式1份,所有申報材料電子文檔一份。
提交材料清單詳見申報指南(附件3)。申報材料應按照有關填寫說明認真填寫,不得空項、漏項。申報書内容需與附件佐證材料一緻。附件一般應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提供複印件:身份證或護照、學曆學位證書、在國内外任職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榮譽與獎勵證書、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産品證書)、主持(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股權構成、公司業績和近年财務報表)等。證書、證件等的複印件須由院系審核确認并蓋行政公章。所有附件材料掃描成電子版。
聯系地址:人力資源管理處培養發展科(南校區中山樓413室)
聯系電話:84111797、84038070
聯系郵件: rscszk@mail.sysu.edu.cn
聯系人:胡文蓉 張海娟
附件:1. 2017年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申報公告
2. 認定标準
3. 申報指南
4. 2017年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申報書
5. 申報人選情況彙總表
6. 單位評議結果和推薦意見
人力資源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