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人力資源管理處關于開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第二輪)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師,您好:
為進一步加強博士後國際交流,提升博士後培養質量,2017年4月,全國博士後管理辦公室開展了 “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第一輪)申報工作。根據德方提供的博士後職位及獲選情況,決定繼續開展第二輪申報工作。現就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内容
資助國内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年輕科研人員赴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旗下的德國電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德國于利希研究中心等6個研究中心開展聯合培養博士後工作。交流期限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萬元人民币經費資助,德方有關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歐元的獎學金,可用于生活津貼、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和研究、差旅費用。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為我校在站科研博士後、拟進站的2017年應屆博士畢業生或教學、科研人員,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應屆或新近博士畢業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二)獲得博士學位(或已通過校級博士學位答辯),身體健康。
(三)具備良好的英語或德語能力。
(四)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申報要求。
(五)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須經合作導師和招收單位同意;拟進站的博士畢業生需依托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報。
(六)此前未獲得過此項計劃以及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香江學者計劃、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支持“率先行動”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與中國科學院聯合資助優秀 博士後項目等博士後人才項目資助。
三、遴選原則和程序
(一)崗位需求
德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申報要求在中國博士後網(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布。每人限報一個項目。
(二)提交申報材料
申請人按照“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申報信息向所在單位或拟進站的招收單位提交申報材料。
1.申請人材料
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後網下載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簡稱《中德博士後申報表》)。
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或拟進站的招收單位提交《中德博士後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複印件合訂本一式3份。《中德博士後申報表》需用英文填寫,主要證明材料需提交複印件及英文翻譯件,采用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全部申報材料須制成電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張光盤上,随紙介材料一同上報。
主要證明材料包括:博士學位證書(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提供校級答辯決議書);學校出具的攻讀本科及碩士、博士研究生期間的成績單(包括平均績點GPA以及所有課程得分);英語或德語水平證明;科研學術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号或榮譽稱号證書、論文和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推薦信等。
申報材料要簡明扼要,介紹性文字要真實、準确、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注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推薦單位材料
(1)《“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單位人選推薦表》(簡稱《推薦表》),每位申請人1份。
(2)《“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推薦人選彙總表》(簡稱《彙總表》),每位申請人1份。
《推薦表》和《彙總表》電子版發送到郵箱:lixiuh@mail.sysu.edu.cn。學校審核申報材料後,報送至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
(三)确定資助人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德方對候選人進行遴選,最終确定資助人選。
獲選人員應在獲選通知公布之日起6個月内赴德開展博士後研究。拟進站人員需在推薦單位辦理進站手續。如獲選人員在2018年4月30日前未能獲得博士學位,則自動取消獲選資格。
四、有關要求
(一)推薦單位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推薦單位需認真審核申報材料,若存在虛報或僞造内容,一經查證,将取消申請人獲選資格,并暫停該單位“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申報資格一年。
(三)申報材料如涉密,請做好脫密處理。
(四)申請人和推薦單位需确保報送的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内容完全一緻。如内容不一緻,将影響申報資格。
(五)博士學位證書、成績單、英語或德語水平證明等須準備好原件及公證的英文翻譯件,提交方式在預選工作後另行通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