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3-10-23
各位老師:以下為轉發研究生院《關于中山大學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工作的通知》,請欲申報的老師在11月3号前提交材料至學院109辦公室,11月7日-11日公示,12-13号學院研究生學位與教育專門委員會評議,14日上報學校,請您按照工作進度安排申報。
(聯系人:鄧鴻 聯系電話:30093009)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經研究,學校決定開展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的通知》(學位﹝2009)10号)等有關研究生培養專業設置相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學科發展的實際情況,以及跨學科人才培養的需要,我校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工作原則上按一級學科進行。
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應從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的實際需要出發,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目标,重點考察申請人的科研活躍度、科研成果的質量和影響,以及申請人在教書育人方面的業績。
二、遴選範圍
我校現有碩士學位授權的學科(附件1)均可開展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工作。具有碩士學位授權的一級學科,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工作按照一級學科(臨床醫學按二級學科)進行,未獲得一級學科授權的,仍按原二級學科進行。
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或履行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職責的教育與學位委員會,以下同)隻能審議本單位已開展研究生教育的學科範圍内的申請。
三、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研究生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以及高尚的科學道德和嚴謹的治學态度。
(二)身體健康,能履行實際指導研究生的職責,每年至少有一半的時間在國内指導碩士生;年齡在56歲以下(1957年9月及以後出生),且具有碩士學位。
(三)應是專任教師、科研人員,同時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是具有三年以上教學、科研經驗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四)有明确且較穩定的研究方向,目前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并有足夠的科研經費,能支持研究生的研究工作。為鼓勵發揮科研團隊聯合攻關的作用,對于獲得國家重大重點科研項目資助的課題組成員視為滿足科研項目及經費的要求。
(五)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豐富的科研工作經驗,熟悉本領域研究工作的前沿情況。科研活躍,科研成果有較好的學術影響和應用價值,近五年在國内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至少5篇屬于申請學科範圍的研究性論文(國内刊物必須是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請登錄研究生院網站-學科與導師-導師遴選-碩導遴選欄目查看),其中第一作者的論文不少于3篇。其他形式的成果由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視具體情況綜合考慮。
(六)有較豐富的教學、科研經驗和協助指導研究生的經曆,并參與過至少一門研究生課程的教學。
(七)至少能運用一門外語熟練閱讀、翻譯專業文獻,并能指導研究生的專業外語學習。
(八)對于剛從國内外引進的學科帶頭人或學術骨幹,在科研項目以及教學經曆上可酌情放寬要求。
四、遴選程序
(一)個人申請
1. 新申請人:符合基本條件者,可提出申請。新申請人填寫《中山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2)一式五份,随附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一份(單獨裝訂),交所在學院、直屬系、中心、附屬醫院審核和公示。新申請人隻能申請一個學科的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
2. 跨/轉學科申請人:已具有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者,因工作崗位變動或研究工作需要,可申請轉學科或跨學科。申請人填寫《中山大學碩士生導師跨/轉學科申請表》(以下簡稱《跨/轉學科表》,附件3)一式一份,交所在學院、直屬系、中心、附屬醫院審核和公示。一級學科内不需辦理跨/轉學科手續(臨床醫學除外)。
(二)材料審核與公示
各學院、直屬系、中心、附屬醫院應對申請人(新申請人和跨/轉專業申請人)的材料是否屬實進行核實,并在本單位公示五個工作日。進入公示程序的申請材料不得修改。
各學院、直屬系、中心、附屬醫院行政部門負責對公示期間出現的異議進行調查。
公示期結束後,各學院、直屬系、中心、附屬醫院應在《申請表》簽署審核結論以及是否同意申請的意見,連同《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申請人科研情況彙總表》(附件4)提交申請學科所屬的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審議。對有異議的申請,應形成書面的調查結論,一并提交申請學科所屬的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審議。
校内申請人工作單位與申請學科(或跨/轉學科)所在的單位不一緻時,應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将公示後的申請材料提交申請學科所屬的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審議。
非直屬附屬醫院的申請人,向所挂靠的附屬醫院提交申請材料(在申請人工作單位公示,并填寫意見)。
(三)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審議
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應根據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的基本條件,結合申請人所在單位提交的公示期異議情況,逐一審議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并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者獲得推薦,名單提交學位分委員會審核。
(四)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提交審議結果及有關材料
各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須于11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學位辦):
1.《中山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附件2)一式五份,附相關證明材料一份,材料封面應注明“已審核”,加蓋單位公章;
2.《中山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跨/轉學科申請表》(附件3)一式五份;
3.《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申請人科研情況彙總表》(附件4)電子版及紙質版一份;
4. 《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推薦名單彙總表》(附件5)電子版及紙質版一份;
5.《2013年碩士生導師跨/轉學科名單彙總表》(附件6)電子版及紙質版一份;
6. 《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審議結果一覽表》(附件7)
7. 本單位遴選工作報告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紙質版一份,内容包括總體情況、具體工作安排、對基本條件規定中其他形式成果的認定審核、對剛從國内外引進的學科帶頭人或學術骨幹的審核、異議調查和處理情況,以及進一步改進完善此項工作的建議等。
(五)形式審查
學位辦對各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推薦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材料不齊或未按規定提交材料者,退回培養單位,在限定期限内補充。形式審查結果報學位分委員會,供專家小組參考。
(六)專家小組審查
成立人文社會科學、理學、醫學、應用與工程四個專家小組,初步審查各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推薦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形成審查意見,供學位分委員會參考。
(七)學位分委會審核
學位分委員會依據申報材料、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推薦結果和專家小組審查情況,結合學科發展與各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需要,逐一審議,嚴格審核,并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并将通過者名單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八)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文件要求、專家小組審查意見以及學位分委員會審核意見,結合各學科碩士研究生培養和學科發展需要,對學位分委員會的建議名單進行審議,并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者名單由學校發文公布。
五、時間安排
(一)各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應于11月20日前完成遴選工作。具體工作程序的日程安排,可在這一規定的期限内,合理自定。
(二)形式審查:11月20—26日
(三)專家小組審查:另行安排
(四)學位分委會審核:12月
(五)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12月
六、其他
(一)本次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的有關手續必須由申請人本人履行。凡申報材料不實、弄虛作假,或在科研中有抄襲、剽竊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申請資格,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請。
(二)學位辦接受異議及特殊情況申述,并在調查核實情況後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裁決。
(三)相關各級教育與學位管理委員會在舉行會議時,出席會議的委員人數應達到全體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方能召開會議。對申請人進行評議并做出決議時,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同意票超過全體委員的半數,方為通過。
不能到會的委員不得通訊投票、委托投票或指派代表出席會議。
(四)學位辦負責本次遴選工作的日常事務。
辦公地址:研究生院107室
聯系人:甯黎、鄭華
聯系電話:84111756、84111762
E-mail:ningli@mail.sysu.edu.cn。
本通知及其附件下載地址:http://graduate.sysu.edu.cn/學科與導師--導師遴選--碩導遴選。
附件:1. 中山大學具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二級學科一覽表
2. 中山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
3. 中山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跨/轉學科申請表
4. 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申請人科研情況彙總表
5. 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推薦名單彙總表
6. 2013年碩士生導師跨/轉學科名單彙總表
7. 201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研究生教育與學位專門委員會審議結果一覽表
中山大學
2013年10月22日
(聯系人:甯黎,聯系電話:84111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