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集中換發、辦理2017年度校園車輛通行證的通知
各校區(校園)2016年度的校園車輛通行證即将到期,現定于2016年12月26日起集中換發、辦理2017年度校園車輛通行證。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園車輛通行證》的換發
(一)集中換發時間
《校園車輛通行證》集中換發時間為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通行證的有效期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舊證于2017年1月1日起作廢,不能作為車輛出入憑證,證件超出有效期後由各校區(校園)保衛部門收回;各校區(校園)逾期未辦理新證的車輛在進出南校園時按臨時入校車輛收取停車費。如有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辦理換發證的教職工請及時與辦證部門聯系。
(二)繳費方式
各車主辦理南、北校園《校園車輛通行證》需通過刷銀行卡方式交費,各辦證點不收取現金;辦理東校園、珠海校區《校園車輛通行證》的暫不收取費用。
(三)換發方式
1.車主為“中山大學”的學校公車、辦公地點在校内的校屬經營單位自有車輛,須出示車輛行駛證并憑原《車輛通行證》到指定地點辦理。
2.教職工車輛、業主、教職工子女車輛,須出示行駛證及駕駛證原件(教工需另出示工作證,西區家屬要出示其親屬的教工校園卡或退休證、戶口本,西區業主出示房産證原件)憑原《車輛通行證》到指定地點辦理。
3.學校公務聯系車輛、二級單位業務聯系車輛、合同聘用員工車輛或特殊類型須按首次辦理校園車輛通行證要求重新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批後方可換領新證。
4.《南校園教學中心區通行證》的換發由各單位(綜合科或學院辦公室)統一收齊後,憑舊證來函辦理。
5.凡不屬上述類别或無法提供齊全材料的,需提交相關情況說明,經學校審批後方可辦理。
(四)辦理地點
根據車輛所屬類别,辦證部門及聯系方式如下:
車輛類别 |
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
學校公務車輛、學校公務聯系車輛、二級單位業務聯系車輛、校屬經營單位自有車輛、教職工車輛(非過夜類)、非西區和157大院教職工車輛(過夜類) |
保衛處綜合科(84111784) |
常駐北校園的教職工車輛(不含合同工) |
北校園保衛辦(87333683) |
南校園西區及157大院的教職工車輛、符合辦證條件的教工子女車輛、西區及157大院非教工業主車輛 |
葆力物業公司(84112333) |
常駐東校園教職工車輛、二級單位業務聯系車輛、校屬經營單位自有車輛 |
東校園保衛辦(39332297) |
常駐珠海校區教職工車輛、二級單位業務聯系車輛、校屬經營單位自有車輛、 |
珠海校區保衛辦(3668006) |
二、辦證條件及相關規定
(一)首次辦理校園車輛通行證
首次辦理校園車輛通行證需填寫《中山大學校園車輛通行證辦理申請表》(見附件),并按照下表要求提供資料:
車輛類别 |
所需提供證明材料 |
學校公務車輛 |
車主為“中山大學”的學校公車,需提供行駛證 |
學校公務聯系車輛 |
校外單位公函、校内聯系單位證明(單位蓋章、正職負責人簽名)、車輛行駛證,待通過審批後辦理。 |
學校二級單位業務聯系車輛 |
|
辦公地點在校内的校屬經營單位自有車輛 |
車主為“中山大學xxx”,需提供車輛行駛證原件及複印件;如車主不含“中山大學”字樣的,需提供校内主管單位證明(注明使用單位、使用人、主要用途、單位蓋章、單位正職負責人簽名)、車輛行駛證。 |
南校園教職工車輛(非過夜類)、常駐北校園、東校園、珠海校區教職工車輛 |
車主為教職工本人,需提供車輛行駛證、工作證及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如車主為配偶者,還需提供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本)。 |
南校園(非西區)教職工車輛(住校内,過夜類) |
車主為教職工本人的,需提供行駛證、工作證、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如車主為配偶者(非本校教職工),還需提供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本);住校内教職工需提供房産證複印件(如無房産證的提供學校開具的住房證明)。 |
南校園(非西區)教職工車輛(住校外,過夜類) |
車主為教職工本人的,需提供行駛證、工作證、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如車主為配偶者(非本校教職工),還需提供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本);住校外教職工申辦此類證件無需提供住房證明,但需填寫《過夜類校園車輛通行證申請書》。 |
南校園西區、157大院教職工車輛(過夜類) |
車主為教職工本人的,需提供行駛證、工作證、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及房産證複印件(如無房産證的提供學校開具的住房證明);如車主為配偶者,還需提供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本)。 |
符合辦證條件的南校園西區教工子女車輛 |
車主需提供戶口本、行駛證、駕駛證以及父母工作證(退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房産證複印件。 |
南校園西區及157大院非教工業主車輛 |
車主為本人的,需提供行駛證原及複印件、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房産證複印件;如車主為業主配偶者,還需提供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結婚證或戶口本)。 |
凡不屬上述類别或無法提供齊全材料的,需提交相關情況說明,經學校審批後方可辦理。
(二)相關規定
1.申辦各類校園車輛通行證,車主必須提供齊全的申報資料。
2.每位教職工隻可申請辦理一個車證。
3.非教工業主每戶限辦理一個車證。
4.居住在校外的南、北校園教職工可申請辦理一個“非過夜”或“過夜”類别的校園車輛通行證。
5.現居住于南校園西區的教職工,同時具備“該戶未辦理車證、子女戶口在西區、子女實際居住于西區并陪伴父母”三個條件的,可由教職工本人申請辦理一個教職工子女類車證。
6.辦理南、北校園“非過夜”類别通行證的車輛,在淩晨0時至7時期間停放南校園内的須按臨保車輛收費标準收取停車費。
7.持東校園及珠海校區車輛通行證的車輛進出南校園須按臨保車輛收費标準收取停車費。
8.各校區(園)門診的工作人員在各校區(園)辦理。居住在南校園的附屬醫院職工在南校園按業主辦理。
9.不符合辦證條件車輛均不受理,《車輛通行證》并非車輛入校的唯一憑證,如教職工借用他人車輛入校,入校時請出示工作證件并登記入校,車輛進入南校園按規定交停車費。
10.辦公地點在校園内(不含北校園)且工作合同期自辦證日算起滿一年的合同工,可向所在校區(園)保衛部門提出辦理校園車輛通行證的申請,所申請的證件僅限于申請人工作所在校區(園)使用。居住地點在校外的南校園合同工僅可申辦“非過夜”類别通行證,車輛在淩晨0時至7時期間停放校園内的,按臨保車輛收費标準收取停車費。
三、證件類别及發放範圍
鑒于學校四校區(校園)所處區域環境、校園布局及交通管理工作特點差異較大,《校園車輛通行證》分四校區(校園)通用通行證、各校區(校園)專用通行證兩類,其中:通用類校園車輛通行證可作為進出各校區(校園)憑證,校區(校園)專用類通行證僅可作為進出辦證校區(校園)憑證。四校區(校園)辦理車輛通行證的權限和類别分别為:
校 區 (校園) |
可辦通用類通行證類别 |
可辦校區(校園)專用類通行證類别 |
南校園 |
學校公務車輛、學校公務聯系車輛、二級單位業務聯系車輛、校屬經營單位自有車輛、教職工車輛 |
合同聘用制職工車輛、住宅區業主車輛、符合辦證條件的住宅區教職工子女車輛、教職工第二輛車 |
北校園 |
教職工車輛、附屬醫院職工車輛 |
|
東校園 |
教職工車輛、校屬經營單位自有車輛 |
學校二級單位業務聯系車輛、合同聘用制職工車輛 |
珠海校區 |
教職工車輛、校屬經營單位自有車輛 |
學校二級單位業務聯系車輛、合同聘用制職工車輛 |
四、辦證收費标準
(一) 南、北校園《校園車輛通行證》收費标準
序号 |
車輛類型 |
收費标準 |
1 |
學校公務車輛 |
免費 |
2 |
學校公務聯系車輛 |
免費 |
3 |
教職工車輛(非過夜類) |
80元/月 |
4 |
校屬經營單位自有車輛 |
150元/月 |
5 |
二級單位業務聯系車輛 |
150元/月 |
6 |
教職工車輛(過夜類) |
第一輛車:150元/月; 第二輛車:按10元/日優惠價格,一次性收取12個月費用3600元。 |
7 |
南校園西區教工子女車輛 |
200元/月 |
8 |
南校園西區及157大院非教工業主車輛 |
按10元/日優惠價格,一次性收12個月費用3600元。 |
9 |
地下車庫車位 |
教職工車輛:400元/月 |
西區業主車輛:500元/月 |
注:
1.因曆史原因辦理了北校園《校園車輛通行證》的附屬醫院職工車輛,在物價局出台新的政策前暫按200元/月的标準收費。
(二) 東校園、珠海校區辦理校園車輛通行證暫不實行收費。
五、本通知由中山大學保衛處負責解釋(其中南校園西區辦證事項由業主委員會及葆力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解釋)。
附:1.中山大學南、北校園車輛通行證辦理申請表
2.中山大學東校園車輛通行證辦理申請表
3.中山大學珠海校區車輛通行證辦理申請表
太阳集团1088vip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