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我校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相關工作的問與答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 高磊)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7-03-10

關于我校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相關工作

的問與答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

背景情況:2016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幹意見》(中辦發[2016]50号),對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擴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自主權提出了指導性意見。财政部為此發布了《關于完善中央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财庫[2016]194号),明确了對中央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實施簡政放權的方案,并提出相關工作要求。

為貫徹落實中辦發[2016]50文和财庫[2016]194号文的精神和要求,2016年第27次校黨委常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學校制定出台了《中山大學關于完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相關工作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保證廣大師生正确理解和執行《意見》,實現學校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高效率”的工作目标,特就《意見》作如下說明。

一、《意見》所定義的 “科研儀器設備”範疇是什麼?

    《意見》中,科研儀器設備是指學校用于教學科研活動的儀器設備及滿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零部件、家具、标本、軟件等貨物,原則上不包括學校各級行政辦公、後勤保障等部門使用的設備。”高校的教學活動與科研活動同等重要,且二者往往密不可分,因此,《意見》中适當擴大了“科研儀器設備”的内涵,将教學儀器設備及相關貨物納入其中 。

二、《意見》出台後,我校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工作有何變化?

1.學校科研儀器設備的采購自主權增大。凡屬于《意見》所定義範疇的科研儀器設備,均可由學校按規定自行組織采購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依法采購,不需要再委托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實施政府集中采購。

2.學校科研儀器設備分散采購限額标準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單價或批量總價1000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單價低于1000元但批量總價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科研儀器設備,采用分散采購方式進行采購,包括網上競價、商務談判或學校認可的其他方式。簡單來說,與過去相比的變化就是,今後10萬元至20萬元(不含)之間的儀器設備不需要再通過招投标或快速采購方式采購。

3.快速采購方式的适用面擴大今後單價20萬元以上、政府采購分散采購限額标準(100萬元)以下的科研儀器設備,一般采用快速采購方式進行采購。簡單來說,就是快速采購限額标準由過去的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低于100萬元的科研儀器設備一般無需再通過傳統招投标程序進行采購,這有助于提高我校的設備采購工作效率。

4.設備采購專家論證起點标準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即單價或批量總價低于20萬元的科研儀器設備,今後無需進行專家購置論證,可以直接通過網上競價、商務談判或學校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采購但需特别注意的是,使用學校重點發展項目資金(包括教育部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等)所采購的科研儀器設備,無論單價多少,需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按整體項目組織論證并通過後才能進入采購程序。

5.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程序簡化。采購價格低于100萬元(政府采購分散采購限額标準的進口科研儀器設備,無需進行進口産品專家論證;價格100萬元以上的,由學校職能部門結合貴重儀器設備購置論證一并進行進口産品專家論證,并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進行備案,無需再單獨組織進口産品專家論證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6.采購評标(評審)專家選擇權擴大。校内分散采購限額标準(20萬元)以上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自行從“中山大學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選擇評标(評審)專家,無需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抽取。但選擇的評标(評審)專家如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應嚴格執行回避有關規定。

7.采購方式變更手續簡化。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标數額标準(200萬元)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如需采用公開招标以外的采購方式(不包括單一來源采購),申請變更采購方式時隻需要填寫《變更政府采購方式校内會商意見表》和《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申請表》,由政府采購與招投标管理中心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系統報财政部備案後,即可按備案的采購方式進行采購。表格可在政府采購與招投标管理中心主頁資料下載欄目下載。

8.用戶單位設備驗收自主權提高。單價或批量總價20萬元以下的科研儀器設備,由用戶單位按學校相關規定自行組織驗收,并填寫《中山大學分散采購儀器設備驗收表》(可在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主頁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存檔備查。

三、科研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包括學校各級行政辦公、後勤保障等部門使用的設備”,如何理解?

    一方面,從經費科目來說,學校各級行政辦公、後勤保障部門通過行政辦公經費(如項目編号為18008000的機關部處業務費,或項目編号為18008030的院系行政綜合管理費等)購置的設備,均不屬于《意見》定義的科研儀器設備範疇;另一方面,從設備用途來說,學校各級行政辦公、後勤保障部門購置的用于本部門行政辦公或後勤保障的設備,亦不屬于《意見》定義的科研儀器設備範疇。

四、非《意見》所定義“科研儀器設備”範疇的設備物資,應如何采購?

1.教學、科研實驗用試劑耗材的采購參照《意見》執行。

2.非《意見》所定義“科研儀器設備”範疇的設備,如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内的設備,必須委托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實施政府集中采購,具體設備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預算單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的通知(國辦發[2016]96号)規定,包括下表中的13類貨物:

目錄項目

備 注

台式計算機

不包括圖形工作站

便攜式計算機

不包括移動工作站

計算機軟件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業軟件,不包括行業專用軟件

服務器

10萬元以下的系統集成項目除外

計算機網絡設備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網絡交換機、網絡路由器、網絡存儲設備、網絡安全産品,10萬元以下的系統集成項目除外

複印機

不包括印刷機

視頻會議系統及會議室音頻系統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視頻會議多點控制器(MCU)、視頻會議終端、視頻會議系統管理平台、錄播服務器、中控系統、會議室音頻設備、信号處理設備、會議室視頻顯示設備、圖像采集系統

多功能一體機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多功能一體機

打印設備

指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熱式打印機,不包括針式打印機和條碼專用打印機

掃描儀

指平闆式掃描儀、高速文檔掃描儀、書刊掃描儀和膠片掃描儀,不包括檔案、工程專用的大幅面掃描儀

投影儀

指單項或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投影儀

乘用車

指轎車、越野車、商務車、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車

客車

指小型客車、大中型客車,包含新能源汽車

五、政府集中采購如何操作?

    用戶采購非《意見》所定義“科研儀器設備”範疇且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内的設備,須按不同的集中采購方式分類填寫《集中采購計劃填報表》(可在政府采購與招投标管理中心主頁資料下載欄目下載),并于每月5日前将電子版報送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整理需求後移交政府采購與招投标管理中心,由政府采購與招投标管理中心負責分類委托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實施政府集中采購,相關采購流程及時限詳見“附件1:政府集中采購組織實施流程圖”。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沈杏豔 丘靜玉、李愛群,(02084111892  84111893

政府采購與招投标管理中心:何棠棣、李達亮,(02084115084-80984115087

 

政府集中采購組織實施流程圖

附件1政府集中采購組織實施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