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關于開展防治“吃空饷”問題 工作的通知
校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各附屬醫院(單位),産業集團,各有關科研機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吃空饷”問題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教人廳〔2015〕1号)要求,我校于2015年1月組織開展了“吃空饷”問題集中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鞏固治理工作成果,進一步從源頭上加強綜合管理,根據《關于開展防治“吃空饷”問題長效機制建立情況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367号)要求,現就開展防治“吃空饷”問題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嚴格界定“吃空饷”情形
按照國家關于“吃空饷”的定義,“吃空饷”問題主要是指:
1.在單位挂名并未實際到崗上班,但從學校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2.因請假、因公外出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或曠工等原因,按規定學校應當與其終止人事關系,但仍在學校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3.已與學校終止人事關系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仍按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仍由他人繼續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5.受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刑事處罰等,按規定應當停發或降低工資待遇,但仍未停發或按原标準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6.其他違紀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二、建立防治“吃空饷”問題長效機制
各單位要根據學校要求,高度重視防治“吃空饷”工作,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緊緊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建立防治“吃空饷”長效機制:
1.完善制度、監督管理
各單位責任人為防治“吃空饷”問題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防治“吃空饷”問題長效機制。
2.嚴格把關、規範進出
對于新進校人員,各單位要按《人事處關于教職工報到期限相關事項的通知》(人事〔2015〕64号)的要求,嚴格把關,協助和督促教職工在相應的規定期限内完成報到手續。
教職工辭職、調出、與單位解除、終止人事(勞動)關系,或者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所在單位應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并及時跟進其後續離校手續的辦理情況,以便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及時辦理工資核銷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或終止手續。
3.加強考勤、做實考核
各單位要加強考勤管理,可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考勤信息,做好考勤登記,保管好考勤記錄表。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并按照《中山大學教職工請假規定》(中大人力資源〔2016〕12号)的要求進行報批、備案。
各單位要做實考核工作,按照學校對教職工的考核維度,合理制定本單位考核指标,并将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與人員晉升、崗位調整和續聘合同緊密挂鈎。
4.績效導向、獎懲有度
各單位要充分利用績效獎勵的導向作用,将教職工在崗情況與二級單位績效和年終績效緊密挂鈎。對于請假、出國等離崗人員以及受黨紀政紀處分、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教職工,所在單位要适當核減、取消、停發或降低其績效獎勵發放标準。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治“吃空饷”工作,針對“吃空饷”的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如發現問題,請務必于10月10日前整改完畢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學校人力資源管理處。
各單位要将“吃空饷”自查工作常态化,做到不回避問題和矛盾,不留死角,找準短闆,查缺補漏。今後,各單位對于發現的“吃空饷”問題,要及時上報;教職工個人對于發現的“吃空饷”線索,可通過如下電話和郵箱進行實名舉報:
人力資源管理處:
聯系電話:84110433
紀委辦、監察處:
聯系電話:84115582
電子郵箱:prsdnjjh@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