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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2018〕12号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财務與國資管理處關于規範實驗材料國内采購流程的通知
校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各附屬醫院(單位),産業集團,各有關科研機構:
2018年第2次校長辦公會通過了《中山大學實驗材料國内采購合同》範本(以下簡稱“合同範本”,見附件)。在學校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前,為規範我校實驗材料國内采購,暫按如下規定流程開展采購活動:
1.采購金額不足5000元的,原則上不需要簽署合同,憑發票和采購清單到核算中心報賬。
2.采購金額在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應使用合同範本,由各單位和供應商協商在合同範本空白處填寫内容,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并在“委托代理人”處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到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加蓋合同印章。
3.采購金額在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應使用合同範本,由各單位和供應商協商在合同範本空白處填寫内容後,并通過學校郵箱發送至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指定郵箱gnhtgl@mail.sysu.edu.cn,審批通過後由供應商先行簽字蓋章,項目采購負責人核實簽字後再送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簽字加蓋合同印章。
4.采購金額在5000元以上20萬元以下因特殊原因不使用合同範本的,各二級單位需将拟定合同初稿通過中山大學辦公自動化系統提交,由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審核并經發展規劃辦公室審定後,供應商先行簽字蓋章,項目采購負責人核實簽字後送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簽字加蓋合同印章。
5.采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按學校招投标有關規定執行。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将加強對各單位實驗材料采購工作的監管,不定期随機抽查各單位采購情況。
附件.中山大學實驗材料國内采購合同.doc
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
财務與國資管理處
2018年2月11日
(聯系人:趙國芳,聯系電話:8411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