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教育部《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的通知
為了加強高等學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導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養成文明行為習慣,勤奮學習,強健體魄,成為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現國家教育部制定修改了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現将新修改的《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予以發布,請各位學生遵照執行。 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 一、志存高遠,堅定信念。努力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國情,确立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走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共同理想和堅定信念,努力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 二、熱愛祖國,服務人民。弘揚民族精神,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團結。不參與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影響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的活動。培養同人民群衆的深厚感情,正确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增強社會責任感,甘願為祖國為人民奉獻。 三、勤奮學習,自強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學;刻苦鑽研,嚴謹求實;積極實踐,勇于創新;珍惜時間,學業有成。 四、遵紀守法,弘揚正氣。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正确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敬廉崇潔,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作鬥争。 五、誠實守信,嚴于律己。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聯網;自覺抵制黃、賭、毒等不良誘惑。 六、明禮修身,團結友愛。弘揚傳統美德,遵守社會公德,男女交往文明;關心集體,愛護公物,熱心公益;尊敬師長,友愛同學,團結合作;儀表整潔,待人禮貌;豁達寬容,積極向上。 七、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熱愛勞動,珍惜他人和社會勞動成果;生活儉樸,杜絕浪費;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實際的物質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