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2014學年新疆少數民族困難學生補助金評選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3-12-18
根據教育部、國家民委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為确保新疆少數民族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在我校設立“新疆少數民族困難學生補助金”。現将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新疆少數民族在校本科生(留級生當年不享受困難補助)。
二、補助等級及标準
1、補助等級:一等、二等和生活補助三個等級;
2、補助标準:學校将根據學生申請及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獲資助情況,以及成績情況再進行綜合評定,具體補助金額待定。
三、評審程序
1、學生提出申請,将個人申請書、《中山大學新疆少數民族困難學生補助金申請表》(見附件)、上學年成績單(新生不提交)、中山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或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證明複印件)于2013年12月21日前交至本年級年級助理;
2、年級助理将材料上交學院,院系進行初評,将評審結果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無異議後交學生處;
3、學生處審核并評定補助等級,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4、學校發放補助金。
如有疑問,請咨詢 spsxuegongban@sina.cn 。
各年級年級助理:10級陳亦欣,11級蘇雪,12級陳心意,13級楊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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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