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學生處關于開展2014學年本科生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第一批次)
各學院、直屬系:
為幫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将2014學年本科生助學金評選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2014年通過中山大學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注:本次助學項目包括國家助學金和部分校級捐贈助學金項目,其餘助學金項目(如:新鴻基、電裝和新長城默克雪蘭諾等助學金)仍會繼續開展,具體評選安排将根據捐贈方要求另文通知。
二、工作程序
(一)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陸系統申報并審核相關信息。各院系應以中山大學2014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為依據,組織本院系已經通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登陸“中山大學本科生助學工作系統”進行家庭經濟狀況申報(網址為:http://zhuxue.sysu.edu.cn/,注冊→登錄→個人資料填寫→提交),并根據學生提交的有關材料審核信息。
1、“信息審核”具體操作為:登陸系統,選擇頂欄的“學生信息審核”,進入學生信息審核頁。在相應的學生前面的小方框内,點擊“通過”,即可通過該生的信息審核,該生才能進行助學金申請。“不通過”即學生信息審核不通過,該生不能進行助學金申請。
2、各院系應按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審核學生信息,對不符或不實信息,應通知學生修改。學生可登陸系統,修改信息後重新提交,即可更新信息。未通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不能通過審核。
(二)統籌安排資助名額。各院系按學校分配的助學金名額(見附件1),結合院系獎助學金項目,統籌做好資助工作,做到應助盡助。助學金應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數據庫中經濟特别困難、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緩交學費、申請臨時困難補助、通過貧困專項計劃錄取以及來自災區的學生。
注:名額分配主要依據2013年該院系國家助學金總名額以及各院系截止至2014年9月10日報送學生處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中“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及以下”數據,并結合本年度校級捐贈助學金項目的實際情況綜合确定。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助學金書面申請。所在年級輔導員根據實際情況分配助學金名額,組織候選學生進行書面申請:每位候選學生需向院系提交一份500~1000字的個人申請書(紙質版,A4格式并手寫簽名)。經院系彙總後,所有候選學生的書面申請與其它助學金材料一并提交到學生處。
(四)班級評議工作。輔導員應組織各班助學金評審小組對申請助學金的學生進行評議,在綜合考慮學生具體情況并經評議無異議後,将學生名單提交至院系助學工作聯絡秘書。
(五)院系審議及公示。院系助學工作聯絡秘書将各年級輔導員提交的學生名單彙總并填寫《中山大學2014學年本科生助學金初評結果》(見附件2),将初評結果提交院系學生工作會議審議。經院系審議後,在本院系網站主頁通過适當的方式,對通過院系審議的助學金初評結果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提交相關材料。
1、各院系應在2014年9月19日将通過公示後的《中山大學2014學年本科生助學金初評結果》紙質版提交至學生處助學貸款科,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
2、學校審核無誤後将初評結果反饋給院系,各院系根據初評結果,組織候選學生登陸“中山大學本科生助學工作系統”完成助學金項目申報;并按要求審核候選學生的助學金申請,于2014年9月29日提交相關材料(見附件3)。所有助學金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均通過助學工作系統完成。
注:“申請審核”具體操作為:登陸系統,選擇頂欄的“學生申請審核”,進入學生申請審核頁。在相應的學生前面的小方框内,點擊“通過”,即可通過該生的助學金申請審核,該生才能完成助學金申請。“不通過”即學生申請信息審核不通過,該生不能獲評該項助學金。
三、相關說明
1、根據評選捐贈方要求,申請助學金的學生應積極參加公益活動,部分項目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的申請人。
2、《中山大學2014學年本科生助學金初評結果》紙質版須由院系學生工作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行政公章;電子版請注明郵件主題“**學院/系2014學年本科生助學金初評結果”。
3、所有提交的材料應按項目彙總後,以院系為單位統一提交至學生處。
4、各項助學金最終評選結果以學校發文為準。
四、材料提交方式
紙質版:(1)東校區學生處助學貸款科(東校區行政樓A109);(2)南校區研究生院樓一樓105室學生處辦公室;(3)珠海校區學工辦;可就近選擇以上地點提交。
電子版:zhuxuejinxiangmu@163.com
聯系人:潘雲智,趙斐,馮燕梅;聯系電話:020-39336469。
學生處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