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評選201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5-06-01

各學院、直屬系學生工作部門:

為表彰德、智、體全面發展和表現突出的畢業生,鼓勵他們努力學習,奉獻社會,為校争光,根據《中山大學學生獎勵管理規定》,決定在2015屆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五年制、七年制、八年制畢業生中評選優秀畢業生,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名額

中山大學2015屆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五年制、七年制及八年制畢業生中符合條件者均可參評,不限名額。

 

二、評選條件

(一)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五年制、七年制和八年制學生在校期間曾連續四年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并至少有三次二等獎以上;四年制學生曾連續三年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并至少有兩次二等獎以上;

(三)自覺遵守法紀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四)堅持體育鍛煉,身體健康,達到國家有關大學生體育鍛煉标準;

(五)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畢業實習成績優秀,同時具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成績的,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為準;

(六)無故欠交學費、住宿費、水電費等費用者,不予考慮。

 

三、港澳台僑學生參評條件

(一)認同一個中國;

(二)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五年制、七年制和八年制學生在校期間曾連續4年獲得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港澳台獎學金或者校級及以上捐贈獎學金;四年制學生曾連續3年獲得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港澳台獎學金或者校級及以上捐贈獎學金;

(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四)堅持體育鍛煉,身體健康,達到國家有關大學生體育鍛煉标準;

(五)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畢業實習成績良好,同時具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成績的,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為準;

(六)無故欠交學費、住宿費、水電費等費用者,不予考慮。

 

四、國際留學生參評條件

(一)認同一個中國;

(二)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原則上學習時間三年及以下的本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曾2次獲得獎學金(學院級及以上);學習時間三年以上的本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曾3次獲得獎學金(學院級及以上);

(三)自覺遵守中國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四)畢業論文或畢業實習成績良好,同時具有畢業論文和畢業實習成績的,以畢業論文成績為準;

(五)堅持體育鍛煉,身體健康,達到國家有關大學生體育鍛煉标準;

(六)無故欠交學費、住宿費、水電費等費用者,不予考慮。

 

五、評選程序

(1)6月2日—6月9日,學生在“優秀畢業生評選系統”(http://ecampus.sysu.edu.cn/appr/user/loginPage.htm,在學生處網站首頁右下方有鍊接)中進行申請,如實填寫、提交相關材料;

(2)6月8日—6月12日,院(系)在“優秀畢業生評選系統”上審核學生的申請材料,将初評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提交學生處,同時将《中山大學優秀畢業生彙總表》打印,經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學院(系)公章後交學生處教育管理科備存;

(3)6月10日—6月17日,學生處在“優秀畢業生評選系統”上複審院(系)提交材料,将彙總結果報學生資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評審;

(4)6月中旬學校完成評審工作,并公布最終結果。

六、獎勵辦法

學校将授予獲獎學生榮譽稱号,并頒發證書。

聯系人:龔婕,羅妙琪 聯系電話:39332202

 

 

 

學生處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