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畢業生離校退宿流程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5-06-11

 各位畢業生:

6月8日至77日辦理離校手續,以下為辦理離校退宿相關流程:

 

1
 
6月11日至6月16日
物業人員【執相關證件】上門辦理以下手續:
①檢查宿舍物品完好情況,如有損壞/遺失開具賠償單;
②确認水電截止讀數;
③以宿舍為單位,預收水電費400元(現金);
④學生填寫《中大東校區搬遷退宿申請表》(以下簡稱《退宿申請表》);
⑤确認【所有宿舍成員親筆簽名】後,物業人員【現場回收】表格;
2
 
6月11日至7月7日
到本棟樓下宿管處繳交本宿舍的水電費(本次繳交的為截止宿管員上門抄表日的水電費。預收部分為抄表日至學生最後離宿期間的水電費)
 
3
 
6月11日至7月7日
到物業服務中心(格緻園3号1樓)
以宿舍為單位,辦理《退宿申請表》确認手續;
完成【所有成員親筆簽名】,方可辦理後續手續。
※ 《退宿申請表》未完成【所有成員親筆簽名】的,需相關同學親自到物業服務中心現場補簽名。
 
3a
 
如有物品損壞
至物業辦公室領取賠償單,
在 後勤辦(行政樓A202)蓋章确認,
并至 财務室(行政樓A302)交賠償金。
持财務發票及《退宿申請表》
到後勤辦(行政樓A202)辦理網上系統确認。
 
3b
 
如無物品損壞
則遞交《退宿申請表》,進行系統退宿。
 
4
 
最後離開的本宿舍成員注意
離開時,在本棟宿管處,
①【打包退還】物品(電話、熱水解鎖卡、鑰匙、空調卡、空調遙控器),【不單件退回】;
②繳清截至全體成員搬離當日水電費【隻接受刷校園卡繳費】; ③檢查宿舍物品是否完好;
完成以上流程,可領回水電費預收款。
 
5
 
流程結束
流程結束,物業清房,并更換門鎖。
 
請同學們務必在7月7日前辦完以上手續,以免影響【畢業證及學位證】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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