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中山大學關于評選2015年中山大學優秀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導師)和兼職輔導員的通知
中大學生【2016】7号
各學院、直屬系、中心、附屬醫院: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切實加強我校學生工作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的學生工作隊伍,經學校研究,決定在全校開展2015年“中山大學優秀輔導員”、“中山大學優秀班主任(學生導師)”以及“中山大學優秀兼職輔導員”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條件
(一)優秀輔導員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和理論素養,工作得到學校、院(系)和學生的普遍好評;
3.遵循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規律,積極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注重運用各種新的工作載體,特别是能較好地使用網絡技術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徑,不斷豐富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知識儲備,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能夠按照《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标準(暫行)》要求不斷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提出的各項主要工作職責要求;
5.2015年在我校擔任專職輔導員且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計在我校擔任輔導員時間滿3年。專職輔導員是指在一線直接從事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員,包括學院(系、中心、附屬醫院)學工組長、團總支書記、黨總支副書記等副處級(含副處級)以下從事學生工作的人員(教人廳〔2008〕1号)。
(二)優秀班主任(學生導師)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範履行崗位職責,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的光榮形象;
2.熱愛班主任(學生導師)工作,責任心強,有計劃地主動開展所負責班級的學生工作;
3.所負責的班級凝聚力強,學生具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在學校或學院各項集體活動中有突出表現;班風好、學風正,學生成績不及格的比例低于所在學院(系、中心、附屬醫院)平均水平,所負責班級的學生沒有違紀現象;
4.尊重理解學生,關心學生成長成才,能有效、适時地做好班級學生思想、學習、生活指導工作,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信;
5.班級工作富有特色,與輔導員配合默契。
6.截至2016年6月30日,連續兩年在我校擔任本科全日制班級的現職班主任(學生導師)。
(三)優秀兼職輔導員
1.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範履行崗位職責;
2.立足本職工作,做好兼職單位學生的幫扶和思想教育及發展指導等工作;
3.尊重學生的創造精神,關心學生成長成才,能有效、适時地做好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指導,在學生中有較好的影響,成為學生的良師益友;
4.截至2016年6月30日,連續兩年在我校擔任兼職輔導員的黨政管理幹部。
二、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4月22日前,完成個人申報和單位推薦
1.優秀輔導員
(1)個人向所在單位申請,并填寫《中山大學優秀輔導員推薦表》(附件1);
(2)所在單位對申請人進行考察,确定推薦名單。
2.優秀班主任(學生導師)、兼職輔導員
(1)名額:各學院(系、中心、附屬醫院)評選比例控制在本單位班主任(學生導師)、兼職輔導員總人數的10%以内(總數不足10人的單位可報1人);
(2)在聽取學生和輔導員意見的基礎上醞釀優秀班主任(學生導師)和兼職輔導員候選人,經所在單位黨政聯席會讨論通過後,由候選人本人填寫《中山大學優秀班主任(學生導師)推薦表》(附件2)、《中山大學優秀兼職輔導員推薦表》(附件3)。
(二)4月29日前,完成材料報送
1.加蓋單位公章的《推薦表》掃描件。請各單位集中報送優秀輔導員、優秀班主任(學生導師)、兼職輔導員的推薦表掃描件。
2.可編輯的電子文檔材料和照片。同時,請各單位提交各候選人的《推薦表》、150字個人先進事迹簡介和個人生活照1張(不超過4M,JPG格式),以備網絡展示。
3.報送郵箱:sysuszb@126.com, 郵件标題注明“**單位評優材料”。
(三)5月10日前,候選人材料進行網絡展示與評議;
(四)5月中旬,學校組織評審;
(五)5月下旬,公示評選結果;
(六)5月下旬,公布評選結果。
中山大學
2016年4月14日
(聯系人:茹春平、王帥,020-8411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