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2017屆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國(境)内升學登記、回生源地登記、暫不就業申請等手續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7-05-19

各學院、直屬系,各附屬醫院(單位):

    根據畢業生畢業教育和離校的有關安排,2017年5月22日至31日是畢業生辦理暫緩就業、回生源地、國(境)内升學登記等手續的時間。請各有關單位務必通知每一位相關畢業生,按照規定的時間辦理。

    除已在就業管理系統上個人确認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外,需要辦理暫緩就業、回生源地、國(境)内升學的畢業生[1],須在2017年5月22日至31日通過中山大學就業管理系統(其他畢業去向管理)向學校提出相應的申請或登記,經學生處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确認後,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對自己的畢業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視為默認學校将其就業方案列為回生源地,并辦理回生源地派遣手續。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服務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6】13号)的要求以及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相關規定,現要求暫無畢業去向的畢業生(1、暫不就業,即指暫時不想就業等于無就業意願的畢業生;2、拟升學,即暫不打算就業,繼續準備下一年度的國内升學考試;3、拟出國出境,即暫不打算就業,繼續準備申請下一年度的出國出境學習。)須于5月31日之前登錄“大學生就業在線”(http://www.gradjob.com.cn),進行“暫不就業”申請。具體流程見附件4。

 

附件:

1. 申請暫緩就業手續辦理程序

2. 回生源地手續辦理程序

3. 國(境)内升學手續辦理程序

4. 申請暫不就業手續辦理程序

 

 

 

學生處

2017年5月16日

(聯系人:莊老師(本科)84111791,姚老師(研究生)84112080)

 

[1] 出國出境的畢業生根據檔案戶口放置需要可選擇回生源地或挂靠人才市場(挂靠手續等同簽就業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