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接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通知
中山大學2009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一、接收免試生的要求
推免生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院(系)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改進和完善接收辦法,避免簡單的以分數排序的做法,要重視能力和綜合素質的全面考查,加強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學生的選撥。
接收校内、校外免試生的人數均占院(系)招生規模。2009年文、理、工及基礎醫學等專業接收免試生的人數(包括校内外免試生人數)可占招生總數的50%左右,臨床醫學專業可接收科研型免試生。每位導師接收免試生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人。各專業須留有一定的招生名額供考生公開報考。請各院(系)特别是以基礎學科為主的院(系)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主動地接收校外重點大學的免試生,以擴大優質生源的比例,提高碩士生生源質量。
二、接收錄取免試生的條件
2009年接收、錄取免試生的條件按《中山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工作規定》(中大研院〔2007〕54号文)中“接收免試生的要求”執行,其中,對英語水平的要求是: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6分),外語類專業要求第二外語考試成績優良(80分以上)。
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本校學生,經三名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并将學生有關說明材料
三、接收免試生的具體做法
(一)本校免試生的接收
請各院(系)在學校公布的推薦免試攻讀本校碩士研究生名單中組織免試生進行複試、體檢并填報《中山大學拟接收校内免試生審核彙總表》(附件3)。
(二)外校免試生的接收
外校推薦到我校的免試生必須取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且占用推薦學校的免試生推薦名額。免試資格證明須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
外校免試生的書面申請材料将直接寄送到各院(系)。拟接收外校免試生的院(系),在收到外校免試生的書面申請材料後,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确定拟參加複試的免試生名單。
1.拟接收外校免試生的資格審查内容及要求:
(1)《中山大學2009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2)2份,該表必須是免試生推薦學校教務處蓋章的原件(複印件無效)且内容填寫完整;
(2)申請人個人陳述1份(附件2内容之一);
(3)曆年在校學習成績單1份,加蓋有推薦學校的教務處公章;
(4)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證明複印件;
(5)其它有關材料複印件各1份(該部份材料不作為必須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審核、接收時參考),如獲獎證書複印件及申請人提交的體現本人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
2.拟參加複試的免試生名單确定
請各院(系)及時将審查合格、同意複試的外校免試生的上述材料及已填寫好的《中山大學2009年接收外校免試生複試函》等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蓋章後,再由院(系)直接通知免試生來校複試。未經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意,不得通知外校免試生複試。
為了争取更多的優秀外校免試生生源,我校拟于2008年6月開始啟動接收外校免試生的工作,外校可能獲得免試生推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将在網上預報名。請各院(系)根據往年的生源狀況及2009年的招生計劃,做好外校免試生的接收計劃,填寫《中山大學2009年接收外校免試生計劃表》(附件5),并于
3.拟接收名單的确定
經複試和體檢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免試生,各院(系)須逐一填寫《中山大學2009年外校免試生接收函》,并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蓋章後,由院(系)發給免試生帶回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接收函由院(系)蓋章的無效。
(三)免試生的體檢
所有校内、校外免試生複試後,請各院(系)即通知複試合格的免試生進行體檢。拟錄取的醫科免試生(除附屬五院自行安排外)在北校區門診部體檢,其他免試生在南校區門診部保健科體檢。
(四)免試生的錄取類别
2009年我校免試生的錄取類别為獎助類非在職全日制和非獎助類非在職全日制兩種。對于學術型學科專業,免試生的錄取類别由各院系根據生源情況自行确定,對于專業學位及類專業學位接收的免試生,錄取類别均為非獎助類。各學院須留出部分獎助類名額招收公開招考的學生。
(五)免試生報名
請各院(系)在
1、拟同意接收的校内免試生(含本校推薦至外校的免試生)的報名
凡同意接收的校内免試生(含本校推薦至外校的免試生)須于2008年10月(具體日期以教育部文件為準)到教務處領取免試生報名校驗碼,憑校驗碼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chinayz.com.cn)/”,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在教育部規定的現場确認時間(2008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規定為準)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原件,本校接收的免試生到中山大學報名點,推薦到外校的免試生到廣東省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照相、交費、打印報考材料等現場确認手續。
所有經我校推薦并拟被我校或其它高校接收的免試生,報名後将填寫好的免試生報名登記表交各院(系),送教務處加蓋公章後,于
2、拟同意接收的外校免試生報名
同意接收的所有外校免試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和就讀學校所在省市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及報名點辦理2009年碩士生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信息确認手續,免試生報名登記表必須加蓋免試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及所在省市招生辦公室公章。外校免試生的報考材料直接寄(送)達各招生院(系)。
3、凡不辦理報名手續者,不能錄取。
(六)報送材料
各院(系)請于
四、接收免試生的時間安排及工作進程
我校2009年接收免試生的時間安排及工作進程見附件1,請各院系嚴格按照要求執行,認真做好免試生的接收工作。
附件1:中山大學了2009年接收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