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研究生院《關于2010年碩士招生複試安排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0-03-19
關于2010年碩士招生複試安排有關事項的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2010年碩士招生複試名單将于3月29日左右在網上公布,屆時考生可憑報名号或證件号碼在“碩士招生--信息查詢--複試通知查詢”處查詢本人是否可複試,并打印出複試通知,我們不再寄發紙面的複試通知。
複試将于4月6日至13日進行,具體的複試時間請考生屆時查看複試通知,或咨詢您報考的院系,特殊情況将由院系通知。
中山大學複試錄取辦法及招生院系複試細則将于複試前在研究生院招生網及各院系網上公布。請考生務必及時留意網上複試公告,按時來校複試。現将有關事項說明如下,請各位考生相互知照。
一.複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系、所、中心)将在複試階段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複試時須攜帶:
1、有效身份證件
2、本科階段成績單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應屆本科生提供學生證);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即臨床型碩士)曆屆畢業生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同等學力考生的大專畢業證書、8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成績單、2篇學術論文等。(同等學力生複試時,還需加試二門專業課)
4、國防生須提交所在學校選培辦提供的證明材料
5、享受國家規定的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須提交《報考201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二.調劑
1、調劑錄取報考外校考生的工作将于教育部公布全國複試分數線後開始。屆時,我校将在中山大學研招網上公布接收外校調劑生的專業,在中國研招網上公布我校餘缺生源信息,便于考生調劑。
2、申請從外校調劑的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教育部複試分數線和基本要求,同時達到我校調入專業的複試分數線,且一般隻能從本科畢業于“211工程”院校且第一志願報考“211工程”院校的考生中調劑。我校不接受外校同等學力及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的調劑。
3、需要調劑到外校的考生,須持其它院校研招辦開具的正式調劑接收函辦理有關轉檔手續。未達到統考、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全國複試分數線的考生和參加單獨考試考生的報考材料不能轉寄其他院校。
三.體檢
取得複試資格的考生的體檢将安排在複試期間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标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号)”、“教學廳[2010]2号文《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我校《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執行。
四.收費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規定,每位參加複試的考生需交納複試費100元,由各招生院系收取,向考生出具收費收據。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0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