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4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3-07-12
各招生單位:
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以下簡稱“直博”)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穩定和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為了保證這項工作的成效,2014年我校推薦、接收免試研究生(以下簡稱“免試生”)分兩個環節實施,推薦工作(含推内和推外)由教務處負責組織開展,接收工作(含接收本校和外校免試生)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落實。現将我校2014年接收免試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接收免試生的範圍及計劃
接收免試生的範圍為獲得本校推薦免試資格或外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除接收“優生優培”直博生的博士生招生計劃由學校直接向接收導師單列下達外,接收其他類型免試生須占用2014年院系、導師的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一)接收本校免試生(含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直博生)的計劃由研究生院在教務處下達的免試推薦資格數的基礎上,根據國家預計下達我校的接收本校推免生計劃,按相應比例進行核定,各院系2014年接收本校免試生計劃将于8月下旬下達。該計劃包括科學學位計劃和專業學位計劃。院系接收本校直博生的人數(不含“逸仙班”直博生和博雅學院直博生)占院系接收本校科學學位免試生計劃。
研究生支教團、學校流動編制以及中法高師班聯合培養等項目接收的免試碩士生不占首次下達給院系的免試生計劃,由學校後期單列下達。
院系接收“逸仙班”直博生不占院系接收本校免試生計劃,但要占院系的博士生招生計劃。“逸仙班”免試碩士生計劃由學校根據“逸仙班”本科生申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人數,按一定比例單列下達,但要占接收院系的碩士生招生計劃。
院系接收博雅學院本科生為免試生(含直博生)的計劃單列,不占院系接收本校免試生計劃、碩士生招生計劃和博士生招生計劃。
(二)學校對接收外校免試生的計劃不做統一規定,各院系可根據本單位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自行安排。接收外校免試碩士生,原則上應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接收外校免試直博生,必須是“985工程”高校應屆本科生,且均要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6分),外語類專業要求第二外語考試成績優良(80分以上)。各院系(特别是以基礎學科為主的院系)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主動地接收外校免試生,以擴大優質生源的比例,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
(三)2014年文、理、工及基礎醫學等專業接收免試碩士生的總人數可占本單位招生總數的70%左右。2014年除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含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不能招收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外,其他學科專業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招生人數視生源狀況、導師的博士生招生計劃和科研需求而定。
二、免試生的招生類别及其獎助
招收免試生的類别為非在職全日制。直博生和科學學位(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護理專業學位)免試碩士生在錄取當年均可獲得國家助學金和普通學業獎學金;專業學位(不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護理專業學位)和類專業學位免試碩士生在錄取當年可獲得國家助學金,部分專業可參評普通學業獎學金。
錄取為支教團、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和流動編制保留入學資格的科學學位免試碩士生占錄取院系2014年的招生名額,均可獲得國家助學金和普通學業獎學金。
三、免試生的複試錄取工作
複試是接收免試生工作的重要環節。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本校和外校免試生)經過複試,符合要求,方可錄取為研究生。
(一)請各院系依照《中山大學招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複試辦法》(研院[2010]55号)制定本單位接收免試生的複試錄取辦法,并組織免試生的複試。院系須按規定首先組織本校直博生的複試并确定拟錄取名單,再組織本校免試碩士生的複試錄取工作。
(二)獲得我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獲得“内推”資格和“外推”資格者)均可申請校内直博生的複試,通過複試拟錄取為直博生的,不能參加其他形式免試生(含外校免試生)的複試,未列入拟錄取名單的,獲得“内推”資格者參加校内免試碩士生的複試,獲得“外推”資格者自行聯系外校免試生的複試。
參加了本校免試碩士生複試未列入拟錄取名單的獲得“内推”資格的學生,仍可轉為“外推”資格聯系參加外校免試生的複試。有關“外推”免試生的工作請按照學校教務處的相關規定執行。
所有申請參加校内免試生(含直博生)複試的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須填寫并向接收院系提交《中山大學2014年接收本校推薦免試生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申請表》(附件5)。
(三)獲得我校推薦免試資格的“逸仙班”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向接收院系提出複試申請并提交《中山大學2014年接收“逸仙班”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申請表》(附件6)。“逸仙班”畢業生申請複試的免試生類型隻能是直博生、本校免試碩士生和外校免試生中的一種,不可多重申請。
(四)為适應學科交叉發展和培養複合型人才的要求,我校推行“大文大理”或“文理交叉”接收免試生的做法。确因學科、專業發展的需要,經院系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并報研究生院審核,可跨院系專業接收“校内推免生”複試。跨院系專業接收的“校内推免生”應獲得本科在讀院系的推薦免試資格,占用接收院系的接收本校免試生計劃(“逸仙班”、博雅學院推免生除外)。
跨院系複試錄取本校免試生,須由接收院系送交《中山大學2014年校内不同院系之間接收本校免試生審核表》(附件7),經研究生院審核後,接收院系方可組織複試。
(五)接收外校免試生複試申請的具體辦法見《中山大學2014年接收外校免試生辦法》(附件3)。為了争取更多的優秀外校免試生生源,我校已于2013年6月啟動接收外校免試生的工作,外校可能獲得免試生推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通過中山大學2014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網上申報系統向我校提交參加免試生複試的申請(對于隻遞交書面申請材料,未在網上申請的學生,接收院系應提醒學生上網申請),招生院系應及時對申請者的信息進行審核,擇優确定拟複試名單并組織複試。
(六)各院系要根據接收校内外免試生的計劃,嚴格按照複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确定各專業拟錄取和候補錄取的本校免試生名單。對于報讀人數不足的招生專業,可向其他生源富餘的相近專業進行調劑,開展複試錄取校内免試生工作。調劑複試和錄取免試生的名單均須嚴格按照複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确定,調劑複試錄取規則須提前向校内免試生公布。
(七)所有校内、外校免試生複試後,各院系須即通知複試合格的免試生進行體檢。拟錄取的醫科免試生(除附屬五院自行安排外)在北校區門診部體檢,其他免試生在南校區、東校區門診部保健科體檢。
(八)對已獲得2014年免試生(含直博生)拟錄取資格的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簽署《中山大學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讀承諾書》(附件8)。
(九)各院系按規定時間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送拟錄取免試生的《中山大學以直接攻博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錄取情況表》、《中山大學2014年拟接收本校直博生複試錄取彙總表》、《中山大學2014年拟接收外校直博生複試錄取彙總表》、《中山大學2014年拟接收本校免試碩士生複試錄取彙總表》、《中山大學2014年拟接收外校免試碩士生複試錄取彙總表》等錄取材料。
(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拟錄取免試生名單進行全面審查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在網上公布。
(十一)拟錄取的免試生須按規定在網上報名,具體要求及辦法見《中山大學2014年接收免試生網上報名辦法》(附件4)。
四、接收免試生的時間安排及工作進程
我校2014年接收本校免試生的時間安排、工作進程及工作流程圖見附件1、附件2,各院系須嚴格按照要求執行,認真做好免試生的接收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