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章程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6-09-18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招收全國重點大學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攻讀研究生。推免招收的研究生包括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碩士生”,含“優生優培碩博連讀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直博士”,含“優生優培直博生”),統稱“推免生”。

一、申請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三)獲得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注冊報名資格。

(四)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作為博士、碩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質。

(五)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

(六)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七)入學前須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

(八)申請“優生優培”資助項目者,須為“985工程”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且本科成績綜合排名在全年級同專業前30%,經考核後導師同意招收并親自培養。

(九)醫學臨床學術學位各專業隻接受本科為醫學專業的學生申請。

(十)各專業學位招收推免碩士生,申請條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項要求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

本科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的畢業生不得申請)。

2.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

本科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的畢業生方可申請)。

3.臨床醫學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1)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隻接受5年及以上學制的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婦幼保健醫學(僅限2014年12月31日前入學)等專業的應屆本科生申請。

(2)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隻接受5年制口腔醫學專業的應屆本科生申請。

二、申請材料

申請者須根據各招生單位的具體要求,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如加蓋有推薦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國家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其他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已發表的學術論文或出版物、具有學術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動中獲獎或有突出貢獻的證明等)。各招生單位對申請者進行初審并擇優确定複試名單。

申請者須承諾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如不屬實,我校将取消申請者錄取資格,并通報所在學校,已入校的取消學籍。

三、報名及複試錄取

推免生的報名及錄取均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系統于9月20日開通注冊功能,10月25日關閉錄取功能。

(一)程序

1.申請者須于9月20日至27日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網上注冊、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照片、支付報考費等操作。

2.申請者須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填寫報名信息、确認複試及确認待錄取通知等程序。我校各招生單位的報名、确認複試和确認待錄取通知的截止時間不盡相同,請申請者密切關注我校各招生單位在“推免服務系統”及單位網頁上公布的招收免試生的相關要求。

詳細的注冊、報考指南請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查閱( http://yz.chsi.cn/ )。

(二)複試

複試以面試為主,必要時可筆試或進行相關實驗操作。複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及格者擇優錄取。複試錄取辦法由各招生單位根據本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學招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複試辦法》制定并公布。

申請者在參加複試時,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加蓋有推薦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以備查驗。上述證件的複印件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須交招生單位存檔。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或複印件,可根據各招生單位的具體要求提供。

(三)體檢

複試合格的申請者須于我校規定時間内,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本校申請者原則上在中山大學的附屬醫院體檢;外校申請者可選擇在中山大學的附屬醫院或當地醫院體檢,但均須使用中山大學學生體檢表。體檢結果最遲須于10月23日前提交給各招生單位,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檢合格标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上發布的《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錄取

收到待錄取通知的申請者,須在各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内在“推免服務系統”上完成待錄取确認,逾期未完成确認者視為放棄待錄取資格。完成确認者不可變更錄取志願。各招生單位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人數以最後推免系統确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四、招生類别及相關說明

(一)推免生的招生類别為非定向就業(錄取為國防生的為定向就業),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不能申請碩博連讀,不能申請轉專業、領域或方向。

(三)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不能申請轉到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就讀。(四)優生優培推免生隻招收學術學位的碩博連讀生和直博生。

(五)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均不招收直博生。

(六)被錄取為臨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學生均須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五、修業年限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為2年或3年,各學科專業修業年限可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閱(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

(二)直博生的基本修業年限一般為5年。

保留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的修業年限以入學當年規定為準。

六、學費及獎助金

(一) 推免碩士生均須繳納學費,具體學費标準可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閱。保留入學資格碩士研究生按錄取當年學費标準繳納學費。

(二)直博生學費标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中山大學-卡内基梅隆大學聯合工程學院雙學位博士研究生的收費标準見該院招生簡介。

(三)推免碩士生可申請“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金” (包括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學業助學金),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還可申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各招生單位設立的獎助金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金。

(四)直博生可獲得“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獎助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學業助學金);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請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各招生單位設立的獎助金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的各類獎助金,開題後還可申請學校設立的“優秀博士研究生獎學金”。

中山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的具體内容(包括“優生優培”計劃的資助标準)詳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費與獎助體系試行方案》(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

七、其它相關說明

确認錄取的推免碩士生不再進行現場報名信息确認。

确認錄取的直博生仍須按照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規定,進行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duate.sysu.edu.cn)将公布有關招生事宜,請考生及時上網了解。咨詢熱線:020-84113696、020-84111686,太阳集团1088vip研究生招生咨詢熱線:020-399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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