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關于博士生發表學術論文的具體規定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5-05-10

研究生院關于從04級博士生開始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已經制定,請各位04級博士生注意查閱,并按要求在畢業前完成要求.

 

 

校内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按照《中山大學授予學位細則》關于研究生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根據不同學科的特點,經各學位分委員會讨論、通過,并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二屆二次全體會議批準,制訂出各學科博士生發表論文的具體規定,現予公布:
一、文科分委員會的規定
1、刊物規格要求:以學校社科處公布的《中山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重要期刊目錄》(中大社科[2004]4号文)為準,共465種。
對于在國外刊物發表的論文、被會議論文集收錄的論文的确認問題,由各學位評議組審定,并報研究生院公示。
2、論文确認:以正式刊出的論文為準,錄用通知書概不認可。
3、作者署名要求:博士生應是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生為第二作者。
4、發表論文必須和學位論文屬于同一領域并具有相關性。
二、理工科分委員會的規定
1、刊物規格要求:各學位評議組單獨确定發表論文的刊物目錄。
2、論文确認:以正式刊出的論文為準,錄用通知書概不認可。
3、作者署名要求:博士生必須是第一作者。
4、發表論文必須屬于學位論文的部分内容。
5、為了鼓勵博士生選擇有難度、攻關性的課題,少數經導師認可、評議組組織專家認定具有較大創新前景的研究,可以認可前三位作者或不要求發表論文,但各評議組應明确認定的程序和要求,并報研究生院公示。
三、醫科分委員會的規定
1、刊物規格要求:
臨床型博士生要求是中華醫學會主辦的中華系列的雜志,或中國科技期刊總被引頻次排序在前400名以内的雜志(中國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在校期間的排位),或正式出版的外文雜志。
科研型博士生要求是SCI收錄的雜志。
2、論文确認:以正式刊出的論文為準,錄用通知書概不認可。
3、作者署名要求:博士生必須是第一作者。
4、發表論文必須屬于學位論文的部分内容。

以上規定從2004級博士生開始執行。所有2007年參加答辯的博士生也開始按此規定執行。各學位評議組可以對發表論文刊物規格和篇數提出更高的要求。對于未能達到要求的博士生,其學位申請不能提交學位評議組審議。

此新聞共有2頁  第1頁  第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