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山大學06年接受國内博士生訪學研究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6-01-01
中山大學接收校外博士生來校訪學研究,是受教育部2006年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資助的項目,該項目于2006年5月下旬起正式啟動實施,為做好有關工作,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 申請對象及條件
中山大學以外的國内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符合條件的博士生均可申請,我校優先接收西部高校的申請者。
申請條件:
1.無違法違紀記錄,品行優良的在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已經完成博士階段的課程學習,成績優秀;
3.專業基礎紮實,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
4.訪學計劃切實可行,經導師和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身心健康(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二、接收學科、實驗室、導師名單及研究課題名稱(詳見附件一)
三、訪學内容、時間與接收人數
1、博士生訪學的主要内容是進入我校相關學科(實驗室)作課題研究,實行所在培養單位與我校聯合培養,其研究課題一般應與本人的博士學位論文相關。訪學博士生可以直接參加我校科研項目的研究,也可以自帶課題,利用我校實驗條件進行研究。訪學博士生如有需要,也可以修讀訪學院系的部分課程。
2、訪學時間一般為6個月或者12個月,入學時間一般在每年的9月份或3月份。
3、2006年我校接收人數為10人。
四、資助金額
我校對訪學博士生每人每月補貼生活費600元,按月發放,并給接收院系發放科研業務管理費3000元;訪學期間我校提供住宿,住宿費用由我校統一支付。
五、申請程序
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本管理辦法,登陸中山大學網頁(網址為: http://graduate.sysu.edu.cn/gnfx ),下載電子版《中山大學接收國内博士生訪學研究項目申請表》,按要求如實填寫并簽字确認;
2、申請人指導導師和所在培養單位主管部門在申請書上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3、申請人于2006年6月22日前将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寄送到中山大學研究生院培養處(地址:廣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郵編:510275),同時應發送電子版材料到:qixh@mail.sysu.edu.cn。
六、接收程序
1、研究生院培養處将申請人的申請表等材料轉給申請學科、實驗室和導師簽署意見;
2、研究生院培養處組織專家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确定接收名單并在網上公布;
3、研究生院培養處給被接收訪學的學生發接收函;
4、來我校訪學的博士生須于入學前與我校和所在培養單位簽訂協議書。
七、入學與管理
1、訪學博士生持接收函、所在培養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于規定時間内(學期開學兩周内)到接收院系、實驗室辦理報到手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住宿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我校為訪學博士生配備導師,指導其在我校的學習和研究工作,提供與我校博士生同等的學習和科研條件。
3、訪學博士生的往返交通費、普通獎學金、醫療保險由所在培養單位負責。
4、訪學博士生日常管理參照我校博士生相關規定執行。訪學博士生應遵守我校校紀校規,如違反有關規定,我校有權對其進行處理并通知其所在的培養單位。
5、訪學博士生要按照訪學計劃内容開展學習和科研工作,若需改變計劃内容,須經接收導師和所在培養單位導師同意。
6、訪學結束前一個月,接收導師和院系要對參加訪學的博士生進行考核。訪學博士生需填寫《中山大學接收國内博士生訪學研究項目考核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送訪學博士生所在培養單位,一份由我校研究生院培養處留存。
7、訪學期滿後,訪學博士生應按期回到派出單位,一般不批準延期。如确需延期,須經派出單位指導教師和主管部門同以後,向我校提出延期申請,延期期間我校不提供資助,所有費用自理。
八、訪學成果歸屬
博士生在我校訪學期間的科研成果由我校和派出單位共享,公開發表的科研成果須注明“本成果獲中山大學2006年接收國内博士生訪學研究項目資助”字樣。
九、聯系辦法
聯系部門:中山大學研究生院培養處
聯系人:戚興華
聯系電話:020-84111687;020-84112506
網址:http://graduate.sysu.edu.cn/gnfx
地址:廣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學研究生院
郵編:510275
十、其它
1、本辦法由中山大學研究生院培養處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請下載: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