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6年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簽約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6-01-01
現将2006年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簽約暨開始受理中信銀行助學貸款申請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簽約
1. 參加簽約研究生名單附後,并請申請者核對貸款相關信息。
2. 簽約時間、地點:
北校區: 地點:北校區新教學樓305課室
時間: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
簽約學生到會時間(開始簽約): 14:50
3.請各位同學到時現場交納印花稅0.9元
4 簽約須攜帶物品:身份證、研究生證、印花稅、黑色簽字筆。
5 不得代簽,逾期不參加簽約者視為自動放棄貸款申請。
注:此次簽約是貸款銀行和申請貸款研究生《貸款協議》的草簽,協議并非即時生效。正式批準獲得貸款者名單以銀行公布為準。
二. 研究生中信銀行助學貸款
此通知在研究生院主頁――管理在線――通知欄已登出。
中山大學2006~2007學年度研究生中信銀行助學貸款審批程序及要求
研究生院管理處 2006-10-26
名稱 中信銀行助學貸款(全信用商業助學貸款)
一
主要特點 1.貸款性質: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付息的商業貸款,在學期間從貸款發放次月起每月計收貸款利息。畢業後開始按月還款,3年内還清。
2.貸款對象: a. 家庭經濟特别困難
b. 06級自籌經費研究生(不含專業學位研究生)
c. 已繳清第一學年各種費用,通過注冊并取得學籍。
d. 銀行部門不再受理畢業班學生貸款申請。
3.貸款種類:學費貸款
4.貸款額度:最高額度10500元/年(該專業學費标準不足10500元以實際學費标準為準)。
5. 其他要求: a.此次銀行隻受理06級研究生的第二學年(學制為三年的含第三學年)學費貸款申請。
b. 申請貸款時須提供個人前一學曆階段的畢業證書(正本)交由中信銀行保管。
c. 在學期間從貸款發放次月起每月計收貸款利息。
d. 在國家助學貸款結束後進行,已獲批國家助學貸款者中信銀行不再受理貸款申請。
e. 未還清以往國家助學貸款、中信銀行助學貸款者中信銀行不再受理新的助學貸款。
f. 原則上在學期間隻在入學時申請一次第二(或第三)學年助學貸款,即可以申請除第一學年外的餘下學年貸款。
6.承諾畢業前若未能全部還清貸款,其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委托學校移交中信銀行廣州海珠支行代為保管(銀行部門出具移交證明)。
7.承 辦 銀 行: 中信銀行廣州海珠支行
地 點: 廣州市江南大道中134号(地鐵江南西站出口廣百附近)
咨詢電話: (020)84262442、84430862
二
須提交的申請材料 1. 本人書面申請,需對本人家庭經濟狀況、還款承諾做出具體說明。
2. 填寫《中信助學貸款申請書》、《申請助學貸款學生情況表》,在研究生院主頁内可自行下載打印。
3.附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研究生證、身份證複印件(或戶口遷移證)及各類相關證明原件(如家庭成員傷殘證、下崗證、醫療診斷書等)。
三
學院(系、附屬醫院)受理學生申請 11月6日~11月13日
1.材料審核要求:
a 各種證明齊備、填表無誤無塗改、印章清晰、複印件真實并與原件核對一緻。
b 《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為重要證明材料。須鄉、鎮或街道辦事處以上政府機關簽章,村委會和居委會簽章無效,不予受理。當地無此設置的學生須由當地鄉、鎮以上民政部門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簽章或專門證明。
2.各學院将申請者名單在本院系公示。
3.申請學生材料每人裝訂成冊,每人的申請材料裝入一個文件袋,粘貼封面。會同《中信銀行助學貸款彙總表》以書面和電子版本報研究生院管理處。
5.報送管理處時間:11月14日前。
四
管理處、銀行審核審批 11月14日~11月24日
1.研究生管理處複核後,交中信實業銀行審批。
2.銀行審批後,将确定的放貸學生名單通知學校
五
簽約 (12月初,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管理處、中信銀行組織獲批準研究生簽署《借款合同》,領取貸款專用存折。簽約研究生将本科(碩士)畢業證書移交中信銀行代為保管。
關于《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的審核要點:
《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中的簽章必須明晰、規範。
家庭所在地為城市者:必須有家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以上部門或民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簽章證明,街道居委會、父母單位簽章無效。
家庭所在地在為農村者:必須有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以上政府機關或民政部門、教育主管機關簽章證明,村委會、其他政府部門簽章無效。
家庭所在地無街道辦事處、鄉、鎮機關設置者:如林場、礦山、建設兵團、軍工企業、流動單位等,由當地民政部門或教育主管機關簽章證明。
有經濟關系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填寫須與家庭總人口數一緻。
《中信助學貸款申請書》内借款期限的填寫規範:
起始時間均為2007年9月,貸款期限最長為學制加兩年,即學制為三年的研究生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2012年),學制為兩年的研究生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四年(2011)。
例如 A同學在讀學制2年,其可申請的最長借款期限為:2007年9月到2011年9月。
B同學在讀學制3年,其可申請的最長借款期限為:2007年9月到2012年9月。
中信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人民銀行基準利率如下:
六個月(含)以内: 5.58%
六個月至一年(含):6.12%
一年至三年(含): 6.30%
三年至五年(含): 6.48%
五年以上: 6.84%
中信助學貸款報送申請材料裝訂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