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獎學金評選的補充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6-01-01
根據研究生院通知,今年評優獎增加彭瑞安歸僑、歸僑子女獎學金條件:
1、 素質優良,全面發展,熱愛祖國
2、 有論文在核心刊物發表,且03-04年度各科成績及格;
3、 歸僑、歸僑子女中的特困生和印尼山口洋地區歸僑、歸僑子女學生優先。
評選範圍:
在學二、三年級研究生(含04級提前攻博、碩博連讀全日制博士生)中的歸國華僑、或者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歸僑的子女,包括回國後遷居香港、澳門的印尼山口洋地區歸僑在祖國大陸内地求學的子女。不包括在港澳的其他歸僑的子女。
報送材料:
請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報送下列材料:《第十屆彭瑞安歸僑、歸僑子女獎學金研究生、大學生獎申請表》(可在學院領取)、成績單、發表的論文複印件、歸僑或歸僑子女證明書(需由其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核發的證明書)、特困生還需提供經濟特别困難證明書。學院評定後送交學校核基金會審定。截止日期為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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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