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繳費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7-07-13
2007學年度在校生(舊生)繳費須知
2007學年将從2007年9月2日開始,為方便學生安全及時繳交學宿費,保證資金及時到賬,現将有關交費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     交費
學生應在2007年8月20日前将學費和住宿費足額彙(存)入學校發給個人的工行靈通卡,請注意:所彙(存)款項應比應交費用多1元(1元為賬戶應保留餘額),學校委托銀行在8月21日起定期劃扣費用。學生可通過自查靈通卡餘額,确認是否代扣成功。如有問題,可到各校區财務辦公室查詢。學生如不慎遺失靈通卡,應到工商銀行辦理挂失及重新開戶手續,并立即持新辦靈通卡和本人有效證件到各校區财務辦公室辦理書面登記及繳費手續。
二、    學費收據
我處将根據銀行劃扣信息打印學費收據,并通過各院系學工辦發給學生。收費收據作為學校收費和學生退費的重要憑證和依據,請注意妥善保管,以便核查。
三、      其他
1、已成功獲批國家助學貸款的同學,請在規定時間将住宿費足額彙(存)入個人靈通卡。
2、赴外地大學交流學習的本科生應在規定時間将學費和住宿費存入工行個人靈通卡。若已提前辦理退宿手續則可免交交換期間的住宿費。請注意,辦理退宿手續後,必須将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以便宿管部門重新調配,同時把退宿證明交所在校區财務辦公室備案登記。交換學習結束返校後,需辦理入住手續,屆時床位由宿管部門重新安排。離校前未辦理退宿手續的同學,應按要求繳納住宿費。
3、從2006學年開始,計劃内港澳台學生的繳費标準、繳費方式與内地生一緻。未辦理靈通卡的港澳台生請直接和南校區财務部門聯系,确定具體交費方法。
聯系方式:
南校區:中山樓210室               Tel:(020)84113838,84110236;E-mail:dengrl@mail.sysu.edu.cn
北校區:行政辦公樓110室           Tel:(020)87330783
珠海校區:圖書館12樓财務工作室    Tel:(0756)3668122
東校區:北學院樓C座203室         Tel:(020)39332798
 
附件:繳費标準及填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