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醫科科研型碩士生發表學術論文規定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8-09-03
為了保證碩士生學位論文質量,醫科分委會讨論決定,自2008級研究生起,醫科科研型碩士研究生(護理學除外)獲得學位前必須在核心期刊上至少發表一篇學術論文,該論文必須屬于學位論文的部分内容,第一作者為研究生本人(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單位為中山大學。提交的學術論文應以正式刊出為準,對于在國(境)外發表的SCI收錄的學術論文,也可以是清樣、校樣或錄用函。發表學術論文的期刊目錄由各學位評議組自行确定,發表學術論文的時限為自碩士生入學之日起五年,過期未提交符合要求的學術論文者,按自動放棄申請學位資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