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選拔公派攻讀博士學位留學候選人的通知
關于補充選拔2008年度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
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留學候選人的通知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補充選拔2008年度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留學候選人的函》(留金秘出[2008]3460号)的通知精神,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決定補充選拔一批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候選人。現将遴選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計劃
本次選拔類别僅限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拟留學國家及院校的學制為準。
選派專業領域、留學院校等仍按《2008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方案》執行。
我校可擇優推薦不超過25名候選人。
二、選拔對象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均應來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創新團隊,或國家重點學科。
3、為我校就讀的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生或2008年入學的博士一年級學生(委托培養和定向生除外),年齡不超過35歲(
4、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達到校内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讀碩士生、博士一年級學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及科研成果。
5、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派出時應能達到拟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暫不接受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及正在境外學習人員、或已獲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人員的申請。
三、選拔辦法
因時間關系,本次補選拟采取“先行确定留學候選人,後落實留學單位、導師”的方式進行,推薦時暫不要求提交國外院校正式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四、選拔程序
1、符合條件、準備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學生請填寫《中山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按照要求請導師(本科生可請輔導員或學院相關負責人)、學院審核後,簽字、蓋章。
2、
3、
4、
5、11月21日前,學校将推薦人材料統一提交到國家留學基金委。
6、12月中旬(暫定),國家留學基金委公布留學候選人名單。
7、留學單位落實後,請候選人于
五、派出辦法
經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後取得留學候選資格的學生,根據“選拔一流學生、到國外一流高校、師從一流導師”的原則,落實攻讀博士學位的國外學校,鼓勵學生利用教育部、留學基金委以及學校現有與國外大學、科研機構合作項目派出(以上合作信息請大家關注留學基金委網站和研究生院網頁)。
留學人員原則上于
六、資助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以及最長不超過48個月的獎學金生活費。
七、其他事宜
咨詢地址:南校區研究生院206辦公室
咨詢電話:84037886 E-mail:qixh@mail.sysu.edu.cn
附件下載路徑:研院主頁(graduate.sysu.edu.cn)—培養園地---下載區域。
附件:
1、《中山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
2、中山大學“985工程”二期學科建設項目
3、中山大學國家重點學科名單
4、學生應提交材料清單
研究生院培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