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及《中山大學碩士生連讀研究生培養工作試行辦法》,2007級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及2008級碩博連讀博士生的開題報告需在本學期進行。按照《中山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辦法》博士生進行中期考核及開題報告。未進行中期考核的2006級直博生及往屆推遲的博士生,也應同時進行中期考核。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中期考核者,經導師和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延期進行,但是必須明确延期進行中期考核的具體時間。
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環節必須通過校務管理研究生子系統完成,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 院系安排中期考核——院系管理員首先要進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
在培養模塊下進入“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子菜單,将實際預畢業時間“年”及“月”置空,設查詢條件,查詢出需要中期考核的學生名單,選擇這些學生,點擊“填寫中期考核安排”,填寫中期考核時間。
2、 學生填寫中期考核表
需要推遲中期考核的學生填寫“中期考核延期申請”,正常進行中期考核的學生填寫“博士中期考核及開題管理”,填寫完成後一定要點擊“提交”。
3、 導師審核——導師需要填寫“指導小組意見”及“導師意見”
在研究生院子系統下,點擊“培養管理”子菜單前“+”号展開子菜單,再點擊“博士中期考核及開題管理”,在右邊點擊“查詢”,就會出現已填寫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列表,選擇您要審核的博士生,點擊中間部位的按鈕“指導小組意見”,填寫結束後再填寫“導師意見”,填寫結束後點擊“提交”。注意先填寫“指導小組意見”,再填寫“導師意見”。
4、 院系審核。
整個博士生中期考核結束。
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環節必須通過校務管理研究生子系統完成,具體操作方法将在校務系統信息欄中公布。
未繳費、注冊的學生不能進行中期考核。
附件:
中山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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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改進和加強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培養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核辦法。 我校研究生的按其攻讀學位的類型分為科研型研究生(攻讀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攻讀專業學位),本考核辦法适用于科研型研究生。 一、碩士生中期考核 碩士生的中期考核應在入學後第一學年的最後兩周進行。參加考核的碩士生應填寫《中山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所在學院(包括中心、醫院、實體系,以下簡稱院系)組織考核小組,對碩士生進行嚴肅認真的考核,并初步确定論文指導教師。 (一)考核内容: 全面審查該生入學以來的思想品德和表現,完成培養計劃的情況,所修課程的成績,完成學分的情況,身心健康的情況,按照中期考核表的要求給出綜合評價。 (二)考核小組根據考核的情況,向院系明确提出對該生的分流建議:思想品德好,學習成績合格,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科研工作能力的,可進入碩士學位論文階段;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終止學習: 1.思想品德差; 2.學習成績達不到要求; 3.明顯表現出缺乏科研能力; 4.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攻讀學位; 5.未經批準不參加考核者。 (三)院系根據考核小組的建議提出審定意見和導師名單,在學期結束前将結果報送研究生院審批。 終止學習的研究生,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發給學習證書或證明。 二、博士生中期考核 博士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學後第三學期(十月份)進行。有特殊原因者,經導師和院系批準可延至第五學期進行。各單位要成立由副教授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的三到五人考核小組,組長由博士生導師擔任。 (一)考核内容 1.道德品質和思想表現; 2.課程學習情況和成績,科研能力; 3.開題報告(若第一次開題報告不通過,可在一年内重新開題,博士生完成開題報告的最長期限為三年); 4.身心健康狀況。 參加考核的博士生須提交學習和科研工作的小結,博士生導師和指導小組要提供對被考核人的思想品德、學業情況和學術能力的鑒定。 (二)考核結果及處理: 1.合格者繼續做博士學位論文。 2.不合格者不能繼續作為博士生培養,應終止攻讀博士學位,其中: (1)沒有獲得該專業碩士學位但适宜作為碩士培養者,可按碩士學位的要求,改做碩士學位論文并按碩士課程的要求修滿規定的學分。 (2)已取得該專業碩士學位者按碩士畢業生就業。 (3)其他按《中山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的規定處理。 三、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管理 研究生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院統一布置,院系組織進行。考核結束後各院系必須向研究生院培養處提交工作總結,同時報送未參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名單。四、碩博連讀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可結合博士生資格審查一并進行,按碩博連讀研究生培養的要求執行。五、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按相應的培養規定和培養方案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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