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預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8-12-01

2009年國家“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已正式啟動,國家分配給我校的選派規模為100其中聯合培養博士生和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各50人。為做好有關預選拔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09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項目推行預選拔制度,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鼓勵學生申報,提供可供申請的合作途徑,并向研究生院提交預推薦學生名單。學校上報留學基金委的候選人将從預推薦學生中擇優選拔。

根據留學基金委文件要求,2009年度公派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博士生應按照11的比例推薦。為充分利用留學基金委下達的指标規模,請各單位盡量按11的比例提交本單位預推薦名單。

項目其他具體要求見留學基金委文件(附件一)。

二、預選拔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導師與院系的指導下,與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聯系,盡早确定留學機構及導師,并及時獲得符合要求的邀請函/錄取通知書。

2.2008年12月19前:申請人填寫《中山大學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附件二),連同申請表要求的相關材料交至所在單位。各單位對申請人進行初選,填寫院系預選名單表(附件三),上報本單位預推薦人選名單和申請材料。

3.12月20-12月31:研究生院對院系推薦人選進行評選,并擇優報送候選人名單至留學基金委。

三、申請類别及要求。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為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生或博士一年級學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74320以後出生);需提交國外院校的入學通知書、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外語合格證明、就讀學校學籍證明;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聯合培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為就讀高校的全日制在讀博士研究生(委托培養和定向生除外),年齡不超過35歲(1974320以後出生);需提交國外院校正式邀請信、雙方導師共同制定的研修計劃、就讀學校學籍證明、外語合格證明和可能發生的與學習相關費用說明;入學時間為申請當年。申請人如無法在規定畢業時間内完成留學計劃,應提交延期答辯、畢業的相關申請材料。

 

四、其他說明。

1.對極少數前往如哈佛、耶魯、牛津、劍橋等世界頂尖大學、頂尖專業攻讀博士學位的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研究生,國家留學基金将給與學費資助(不包括國外院校收取的注冊費)。

2.國家留學基金委對本項目對申請人的外語水平沒有統一的硬性規定,外語水平符合國外院校的語言要求即可。

3.國家留學基金網:http://www.csc.edu.cn

4.本通知及相關表格下載:研究生院主頁培養園地資助項目。

附件一:2009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方案》及相關文件

附件二:《中山大學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

         

 

聯系人:戚興華    電話:8403788684111699

E-mailqixh@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