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上半年申請學位人員提交學位證書照片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9-03-03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發2008[50]号文《關于調整學位授予信息年報數據結構的通知》要求,凡授予學位人員需提交電子相片,且紙質相片需要與提交的電子版相片一緻。現将我校2009年上半年申請學位人員學位證書照片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學曆教育研究生的學位證書照片,我辦采用學曆證書照片,不必重新拍攝。

2.非學曆教育研究生的學位證書照片(如高校教師、單證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學力人員等),我辦委托中大數碼文印中心統一拍攝,由申請學位人員自行前往拍攝。拍照時請認真填寫、核對身份證号、學号(申請号)、姓名、院系等個人信息。所拍相片由數碼文印中心統一送交我辦。

拍照地址:中山大學東北區347号數碼文印中心(第一教學樓旁)

拍照時間:同等學力人員在來我辦辦理申請答辯手續前拍攝,其餘單證研究生請于2009530日前拍攝。

拍照費用:15/(由申請學位人員個人繳交)

拍照點聯系電話:020-84111231 小路

 

附:學位證書照片要求

圖片尺寸(像素):寬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區全部面積48mm×33mm;頭部寬度21mm-24mm,頭部長度28mm-33mm;下額到頭頂25mm-35mm;像長35mmX45mm

被攝人服裝:白色或淺色系。

照片背景:單一藍色。

電子照片必須由數碼相機拍攝,免冠,頭頂距離頂部約占照片高度的3/10

紙質相片為2寸免冠藍底彩照1張,紙質相片需要與提交的電子版相片一緻。

 

 

中山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〇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