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上半年申請學位人員提交學位證書照片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發2008[50]号文《關于調整學位授予信息年報數據結構的通知》要求,凡授予學位人員需提交電子相片,且紙質相片需要與提交的電子版相片一緻。現将我校2009年上半年申請學位人員學位證書照片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學曆教育研究生的學位證書照片,我辦采用學曆證書照片,不必重新拍攝。
2.非學曆教育研究生的學位證書照片(如高校教師、單證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學力人員等),我辦委托中大數碼文印中心統一拍攝,由申請學位人員自行前往拍攝。拍照時請認真填寫、核對身份證号、學号(申請号)、姓名、院系等個人信息。所拍相片由數碼文印中心統一送交我辦。
拍照地址:中山大學東北區347号數碼文印中心(第一教學樓旁)
拍照時間:同等學力人員在來我辦辦理申請答辯手續前拍攝,其餘單證研究生請于
拍照費用:15元/人(由申請學位人員個人繳交)
拍照點聯系電話:020-84111231 小路
附:學位證書照片要求
圖片尺寸(像素):寬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區全部面積
被攝人服裝:白色或淺色系。
照片背景:單一藍色。
電子照片必須由數碼相機拍攝,免冠,頭頂距離頂部約占照片高度的3/10。
紙質相片為2寸免冠藍底彩照1張,紙質相片需要與提交的電子版相片一緻。
中山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