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學年研究生舊生交費須知
2009學年将從
請您在2009年8月30日前将應繳納的學費和住宿費(以下簡稱學宿費)足額存(彙)入自己的銀行卡内(入學時學校統一為學生開立的靈通卡)。
存入金額須比應交學宿費多1元以上,如學費為10,000元,住宿費為1,500元,則存入金額應在11,501元以上。考慮到異地存(彙)款手續費和10元靈通卡年費的問題,請在存(彙)款後核查賬戶餘額以确保能夠足額扣費。我處将在2009年8月31日起代扣學宿費,并根據完費名單打印學費收據。學生如未在規定時間内存(彙)入學宿費,以緻代扣費用不成功者,網上注冊将無法依時完成。請注意:
1、如在本須知發出前已在我處繳清2009學年度學宿費的同學,不需要再依照本須知執行。
2、卡号或賬号已經更改的同學請盡快到所在校區的财務服務點作書面登記。
3、采用校内轉賬方式交費的學生請在
4、若對開票有特别要求(如學費和住宿費需分開打印)的同學請于
5、已獲批助學貸款的同學待貸款到位後直接抵沖應交費用,貸款額不足沖抵的差額部分請按照本須知要求将應交款項存(彙)入個人卡号,以便及時劃扣,否則視同欠費處理。
對以上交費方式如有疑問,請用以下方式和我們聯系:
*南校區财務服務點辦公地址:中山樓210室 Tel:(020)84113838
*北校區财務服務點辦公地址: 北校區辦公樓110室 Tel:(020)87330783
*東校區财務服務點辦公地址:行政辦公樓302 Tel:(020)39332798
*珠海校區财務服務點辦公地址:圖書館12樓 Tel:(0756)3668112
财務與國資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