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申報2012年度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2-08-27

校内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推動研究生教育的國際化,促進我校與國外著名高校與科研機構的學術交流,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科研創新能力,促進博士生培養質量的提高,我校于2003年、2006年先後設立了“中山大學凱思獎學金海外研究資助項目”和“中山大學博士生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等兩項主要的研究生國際化培養資助項目。上述兩個項目的實施與開展促進了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國際化水平的提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為持續性地推進研究生教育國際化,學校決定設立“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現将本項目2012年度的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規模與類型

本項目計劃支持不超過80名優秀博士研究生到國外著名高校與科研機構進行訪學或合作研究;項目分36個月的短期訪學研究和612個月的國際合作研究兩種類型。

二、資助對象與基本條件

1.國外訪學項目的資助對象,為我校學習成績優秀、研究能力突出的非在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資助他們在學期間到國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機構進行36個月的短期訪學研究,學習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實驗方法或完成學位論文的部分研究工作。

2.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的資助對象,為我校學習成績優秀、研究能力突出的非在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般要求通過博士論文開題報告),資助他們在學期間到國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機構進行612個月的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合作研究。

三、資助額度

參考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留學生的生活費用資助标準,每人最高資助額度為10萬元人民币(按12個月計),實際資助金額按在國外時間核定。

四、申請程序

1.個人申請:由導師推薦、博士研究生申請,填寫《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需有導師及對申請人較為了解的兩位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意見(手寫并密封後提交)。

2.院系審核:申請人所在院系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與推薦,并于920日之前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培養處。

3.學校審批:由研究生院根據申報情況組織評審與審批工作,在9月底公布資助名單。

五、其他說明

1.評審工作遵循客觀公正,注重學風和學術水平,擇優資助,甯缺勿濫的原則,對資助名額和金額可根據當年申報情況作适當調整。

2.其他事宜,按照《中山大學博士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實施暫行辦法》執行。

聯系人:戚興華,電話:84113007,電郵:qixh@mail.sysu.edu.cn

附件(下載網址:http://graduate.sysu.edu.cn/Item/4000.aspx ):

1. 中山大學博士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暫行實施辦法

2.中山大學博士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