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3年廣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3-05-24
各位老師:以下為轉發研究生院《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省級學科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有需要申報的老師請抓緊準備。
 
 
校内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廣東省2013年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已啟動。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省級學科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的通知》(粵教研函〔2013〕8号)文件精神,此次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申報類别分别為:研究生學術論壇及暑期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研究生示範課程、廣東省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人才培養項目,請各有關單位通知相關人員按照下列要求,組織材料,積極申報。
  一、研究生學術論壇及暑期學校
(一)申報對象及限額
2013年廣東省研究生學術論壇和暑期學校項目的申報限于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不受理其他學科門類的申報。按要求,我校可申報研究生學術論壇2項和暑期學校1項。
  (二)申報材料要求
  填寫《廣東省研究生學術論壇/暑期學校項目申請書》(附件1,紙質材料各一式9份,電子文檔各1份),請于6月4日前報送至研究生院106室(電子材料請發工作郵箱)。
  二、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
(一)申報内容
申報項目均應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為目的。研究内容應針對廣東省及高校面臨的實際問題,準确把握時代特征,增強科學預見性;對采用的觀點和材料應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論應具有原創性和開拓性,科學總結研究生教育的發展規律;提出的建議和措施應具有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開發的軟件等應注重社會效益和使用價值。(附件2 《2012年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指南》供參考,也可自主選題。)
  (二)申報限額
  我校可申報6項(其中重點項目不超過2項)。
  (三)申報條件及要求
  1.項目主持人條件
  (1)重點項目主持人為在崗人員,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術職稱,并主持過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級别項目研究;
  (2)面上項目和自籌項目主持人為在崗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參與過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級别項目研究,能真正承擔和組織項目的實施;
  (3)無未結題的同類項目。
  2.項目研究時間
  自批準立項之日起,重點項目完成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面上項目和自籌項目完成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
  (四)申報材料要求
填寫《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項目申請書》(附件3,紙質材料一式9份,電子文檔1份),請于6月4日前報送至研究生院106室(電子材料請發工作郵箱)。
  三、研究生示範課程
  (一)申報對象及限額
  2013年廣東省研究生示範課程建設項目的申報限于理學和工學兩個學科門類的研究生課程,不受理其他學科門類課程的申報。我校可申報4項。
  (二)申報材料要求
按照《廣東省研究生示範課程建設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附件4)的有關要求,填寫《廣東省研究生示範課程建設項目申請書》(附件5,要求紙質材料各一式9份、電子文檔各1份),以及申報課程不少于30分鐘的課堂教學錄像光盤(建議rmvb格式)1份,請于6月4日前報送至研究生院106室(電子材料請發工作郵箱)。
四、廣東省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人才培養項目
   (一)申報對象與限額
2013年廣東省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人才培養項目的申報面向前兩批立項建設的廣東省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中山大學示範基地名單見附件6),由高校導師帶領若幹名進入“示範基地”的研究生聯合申報。“示範基地人才培養項目”的研究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特殊情況經申請可再延長1年),其選題必須來源于合作單位的實際問題,核心研究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由研究生分工協助、共同完成,以求在提升合作單位創新水平的同時,有效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實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每位導師限報1項,一般每個“示範基地”限報1項。
(二)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填寫《廣東省聯合培養研究生示範基地人才培養項目申報表》(附件7,紙質材料各一式9份、電子文檔各1份),請于6月4日前報送至研究生院106室(電子材料請發工作郵箱)。
 
 
研究生院工作聯系人:汪洋
聯系電話及郵箱:84111699;wyang6@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培養處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