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工作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4-01-27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工作,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内交流項目實施工作的函》(留金秘發[2013]3055号)的要求,現将我校2014年該項目的申請和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的基本情況
    1.選派對象:派出學生參加國家公派留學項目的導師,重點支持當前正在國外學習的聯合培養博士生的國内指導教師。申請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
2.選派類别:高級研究學者。
    3.資助期限:四周。不足四周者,将追繳相關費用并影響所在高校今後本項目選派計劃。
4.派出人員訪問的國外院校、科研機構應與所派出學生留學單位一緻;派出人員邀請方應為派出學生的外方指導教師或外方指導教師所在院校/機構主管部門。
5.資助内容:按高級研究學者資助标準執行。
6.可推薦名額無具體限定。
二、申報材料與選派程序
1.導師應先提交如下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供校内審核:
外方邀請函複印件,外方合作導師介紹,《中山大學國家公派博士生導師短期出訪申請表》(附件2)。
2.校内審核材提交時間與地點:請于2014315日前将申請材料交研究生院106辦公室。因後續程序限制,逾期提交材料者本次申報無效。
3.學校審核與推薦。經學校審核,拟推薦的導師請于2014年3月20日-4月5日期間盡早登錄網報系統http://apply.csc.edu.cn報名,項目名稱選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受理單位名稱為中山大學,按網報系統要求填報、提交電子材料。同時,請提交以下正式書面材料一式一份:
1)《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非學生類)
2)單位推薦意見表(紙質版須填寫意見并加蓋院系公章);
4.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評審、錄取。獲準選派的導師應按項目要求和學校有關規定辦理出國(境)手續。
5.其他事宜,請參閱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實施辦法(附件1)。
聯系人:戚興華電話:8411300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