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山大學博士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申報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學校決定開展2014年度“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的申報和評審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規模和類型
2014年度計劃資助70名左右優秀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全日制)到國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機構進行訪學或合作培養,項目分為3~6個月(不含6個月)的國外短期訪學研究和6~11個月的國際合作研究兩類。出訪時間一般應是整數月數。
二、資助對象與基本條件。
1.國外訪學項目:資助對象為我校學習成績優秀、研究能力突出的非在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資助研究生在學期間到國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機構進行短期訪學研究,學習與學位論文有關的實驗方法或完成學位論文的部分研究工作。
2.國際合作研究項目:資助對象為我校學習成績優秀、研究能力突出的非在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般要求通過開題報告),資助研究生在學期間到國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機構進行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合作研究。
三、資助額度
參考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留學生的生活費用資助标準,每人資助額度按每月0.83萬元計算,資助金額按實際在國外時間核定。
四、申請程序
1.導師推薦、博士生申請:填寫《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申請表》并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1)導師及對申請人較為了解的兩位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意見(手寫并密封後提交);
(2)外方導師或機構出具的正式邀請信(須注明當年12月20日之前到達,并明确出訪期限);
(3)外語水平證明。
注:以上材料,除推薦信外,均需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兩份複印件):
2.院系審核:申請人所在院系審核與推薦,并請于6月20日前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培養處。
3.學校審批:由研究生院根據申報情況組織評審與審批工作,7月公布資助名單。
五、特别要求與有關說明
1.評審工作遵循客觀公正,注重學風和學術水平,擇優資助,甯缺勿濫的原則,學校可根據申請的情況适當調整資助規模。
2.本項目不接受取得碩博連讀資格但尚未進入博士階段的研究生,以及超過正常學制年限的博士生申請。
3.根據學校專項資金管理要求,獲得資助的博士生必須在2014年12月20日前出國,逾期資助資格自動失效。
4.博士研究生在國外期間不得注冊攻讀學位。
5.由于醫科專業學位(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博士生必須經過足夠的臨床訓練才能滿足規定的臨床能力培養要求,所以醫科臨床型博士生若出國時間超過3個月的,回國後必須補足相應的臨床訓練時間(即在國内培養達到學制要求的時間)才能申請論文答辯。
6.受資助的博士生應按批準的時長在外開展研究工作,資助期結束按期回國。本項目不接受延期回國申請。
7. 受資助的博士生應按照計劃所安排的時間、内容在國外機構合作研究,不得自行變更出訪機構、出訪期限,不得自行提前結束項目回國,訪學期間不得中途自行回國,訪學結束前不得進行論文答辯。違反上述規定者視為違約,将追回全部資助款,并根據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理。
8.為了保證學校專項資金使用的績效,對于利用學校資金及由學校推薦申請各類項目出國、出境學習,但未能完成留學計劃或中途違約的研究生,其導師所推薦的申請人将不被列入優先資助範圍。
9.其他事宜參照《中山大學博士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實施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聯系人:戚興華。
電話:84113007。
電郵:qixh@mail.sysu.edu.cn。
附件:
1 .中山大學博士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實施暫行辦法
2.中山大學博士生國外訪學與國際合作研究項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