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05年中山大學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6-10-05
設備〔2005〕11号
關于申報2005年中山大學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的通知
各學院、實體系:
2005年中山大學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從
一、申報範圍
面向全校教學實驗室,凡在我校就讀的本科學生均可通過相關的實驗室老師申請基金項目(由實驗教學教師組織申),老師為項目負責人。基金項目支持各實驗室提供的開放實驗教學課題和學生自拟的實驗課題,項目内容要有一定的新意,對培養學生的素質和能力要有推動作用,優先考慮有較多學生參與的課題項目。
二、申報材料
1、按項目填報中山大學開放實驗室基金申請表。申請表可從學校内部網“辦公與信息系統”-“分類信息”-“表格下載”或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主頁-“表格下載”中下載(http://soeasy.zsu.edu.cn/dela/)。
2、各學院或實體系須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簽署審核意見,各單位限報1-3項,排序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