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2015學年第二學期體育課緩、補考及補修、重修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5-08-31

轉發          2015年第學期體育課緩、補考及補修、重修通知

 

    體育課為教育部規定的必修課程,體育課成績合格是本科畢業的必要條件。請同學們上網直接查詢自己上學期或之前各學期的體育成績,如有緩考或不及格者,應及時按本通知指引,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校園卡(或學生證),按時參加體育補考。具體補考指引如下:

   (一)因身體素質考核(中長跑、俯卧撐或仰卧起坐等)緩考、身體素質考核不及格、遊泳不達标導緻總評成績不及格者,或因所選運動專項緩考或因所選運動專項考試不及格者,請在開學後的前5周内,聯系原任課專項教師完成各項補考和緩考,逾期均不受理,後果自負。任課教師在開學後的第6周内提交補考成績,逾期概不受理。

(二)課外體育鍛煉積分是平時成績,不在補考項目之列。學生須在第三學年内向各校區體育系辦公室申請領取課外體育積分卡,通過參加當學期的課外體育活動和身體素質考核等途徑,重新獲取課外體育積分,并将積分卡交原任課教師登記成績。

(三)如因身體素質考核、運動專項考核、平時課堂表現、理論筆試、缺失課外體育鍛煉積分等多重原因導緻學期體育總評不及格者、學期缺課超過三分之一者、作弊者不得參加補考,均須重修當學期體育課;

(四)凡補修、重修者須在開學1-2周内于各校區體育系辦公室提交重修申請[東校區學生到東田徑場(天然草坪足球場)101房找郭忠民老師、珠海校區學生到體育館找王子恒老師、北校區學生到體育館找曾憲波老師、南校區學生到英東體育館找張新萍和尚瑞花老師補選],經體育系批準後方可補修、重修。(注:作弊者須在接受學校紀律處分後,表現良好,本人提出申請,經體育系批準後方可參加重修),3周起,體育系不再接受重修申請。

(五)強烈建議同學們盡快完成所有體育課程的補考、緩考或重修。如大四補考或重修仍不及格者,将因無機會補考,進而影響畢業,後果自負。

(六)如學生未按時完成補考,後果自負,本學期體育系将不再安排補考。

(七)請各院系教務負責人及時通知本院系學生及時按規定參加體育補考。

 

 

教育學院體育系

0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