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廣東省中醫藥局科研項目進行檢查驗收的通知
各位老師:
接廣東省中醫藥局粵中醫辦[2008]57号文《關于對廣東省中醫藥局科研項目進行檢查驗收的通知》(見附件1),為做好該項工作,現将須驗收的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項目範圍:2005年度以前(含2005年度)的項目(含立項資助和立項不資助的項目)。醫科處對過往幾年的項目進行了清理,我院須結題但未提交結題材料的項目清單詳見附件2。
2、關于延期:2004年(含2004年)以前的項目一律不延期,請按結題報告的格式填寫相關情況,按課題終止處理;2005年度課題如确實有客觀原因需延期,時限不超過6個月(除原已向省中醫藥局申請延期并獲批準的,但必須按批準的時限内結題)。無故不交材料的,省中醫藥局将按課題撤消處理,申請人在3年内(2009年-2012年)不得申報省中醫藥局科研課題。
3、提交的驗收材料(一式三份含電子版):
(1)《廣東省中醫藥局科技項目結題報告表》
(2)《廣東省中醫藥局科技項目驗收信息表》
4、審核:
請項目負責人和本單位财務/審計負責人在“四、項目/課題經費财務決算”審核簽章,科研科組織學術委員會對驗收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廣東省中醫藥局科技項目結題報告表》的“五審核”欄中給出學術委員會的綜合評判意見和本單位的審核意見。
檢查驗收表格模闆請參見附件3,請相關老師将結題驗收材料(一式三份含電子版)于
附件3:檢查驗收相關表格
200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