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發布“十一五”第二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指南及申請注意事項的通告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8-07-1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面向國家經濟建設、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科技發展的重大需求,選擇具有戰略意義的關鍵科學問題,彙集創新力量,開展多學科綜合研究和學科交叉研究,充分發揮導向和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我國基礎研究源頭創新能力。
    現公布“十一五”期間第二批12個重大項目指南(見附件)。申請人應當按照項目指南的要求,凝練具有基礎性和前瞻性的關鍵科學問題,組織研究隊伍,在規定的期限内通過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十一五”期間重大項目隻受理整體申請,要分别撰寫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不受理針對某個項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個課題的申請。每個項目課題設置不超過5個,每個課題一般由1個單位承擔,最多不超過2個,項目承擔單位數原則上不多于5個;項目的主持人必須是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資助強度1000萬元,研究期限為4年。
    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通告和項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項目指南的申請将不予受理。
    2.重大項目(包括課題)申請人除具備《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中所規定的依托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限項規定:重大項目與其他相關類型項目共同限項申請。重大項目申請人(包括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項目組主要成員)申請和承擔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聯合基金項目以及按照面上項目、重點項目管理的專項項目的總數不能超過3項,并且申請和承擔重點和重大項目的項數合計限為1項;退出在研項目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一年之内不得申請同類項目。
    4.申請書采用2008年通用電子版,請在本通告發布之後自行登陸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下載中心下載。
    申請書的正文應按照重大項目正文撰寫提綱撰寫。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重大項目相關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和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須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說明本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别與聯系。
    5.本次公布的12個重大項目的申請書由相關科學部負責受理,申請接收日期為2008年8月11-15日16時。
    6.項目依托單位須提前通過互聯網報送電子申請書。報送方式可選擇:
    (1)通過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系統(MiniIRIS系統)由網絡上傳;
    (2)通過基金項目管理ISIS網絡信息系統提交。上傳或提交成功後,再登陸ISIS系統打印申請項目清單。
    7.所有申請均須通過依托單位報送電子申請書和1份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且電子申請書與紙質申請書的内容必須一緻。報送紙質申請材料要求有依托單位公函、申請項目清單和紙質申請書原件,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的申請。
    8.紙質申請材料可在接收申請期限内直接送至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科學部綜合處,亦可郵寄報送(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過期報送不予受理。郵寄申請材料時,請以特快專遞方式直接寄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科學部綜合處,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重大項目申請材料”。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受理與評審。

    附件:
    1.“中微子高性能探測器關鍵技術與方法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2.“輻射探測技術中的量子效應及機理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3.“典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環境過程與毒理效應”重大項目指南

    4.“重油催化轉化過程導向的功能分子篩材料創制”重大項目指南
    5.“作物高效利用磷的根際過程及其調控機制”重大項目指南
    6.“自身免疫識别與應答的機制”重大項目指南

    7.“太平洋低緯度西邊界環流系統與暖池低頻變異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8.“空間天氣能量傳輸過程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9.“金屬材料強韌化的多尺度結構設計與制備”重大項目指南
    10.“新型低溫制冷技術中的基礎問題”重大項目指南
    11.“氮化镓基毫米波器件和材料基礎與關鍵問題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12.“高功率全固态激光相關基礎科學問題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二○○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