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8年度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年度執行、結題及跟蹤報告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8-11-05

各相關項目負責人:

根據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辦公室《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要求,面上項目(自由申請、博士啟動)研究期限為2年,重點項目研究期限為3年,團隊項目研究期限為4年。請各項目負責人認真填報《項目年度執行報告》或《項目結題報告》;在項目結題後兩年内,項目負責人填報《項目年度跟蹤報告》(博士啟動除外);各單位科研科填報《年度綜合報告》。現将具體填報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負責人需要完成的工作:
1
《年度執行情況報告》在研項目需填寫《年度執行情況報告》,年度執行情況報告為20071031日至20081031日完成的内容;不能按時結題者請填寫《申請延期結題報告》或《申請中止報告》,隻能申請延期一年,填寫《申請延期結題報告》者也需同時填寫《年度執行報告》。
2
《結題報告》結題項目需填寫《結題報告》,凡已申請延期一次的項目必須結題;結題的附件材料(如标注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公開發表論文等)裝訂于每一本《結題報告》後面。
3
《項目年度跟蹤報告》省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将對結題項目進行連續兩年的跟蹤,請項目結題兩年内的項目負責人(博士科研啟動項目除外)填寫《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年度跟蹤報告》。

《年度執行報告》、《結題報告》、《項目年度跟蹤報告》紙質材料一式二份及其電子版于11月6日十二點之前交院辦107室。

 
不按時提交報表者今後(包括今年)将不能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不認真完成《年度綜合報告》填寫及不按時提交材料的單位将減少今年省自然科學基金申報指标。

謝謝!

附件1:省自然基金年度執行、結題、跟蹤報告清單

附件2:省自然基金結題報告表

附件3:省自然基金跟蹤報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