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09年度廣東省教育部科技部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計劃專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省部企業科技特派員:
省部産學研辦将從2009年起組織實施“廣東省教育部科技部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計劃專項”(以下簡稱“特派員專項”)。為了做好特派員專項的申報工作,現将特派員專項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
1、2009年度特派員專項項目由已派駐企業的第一批省部企業科技特派員及派出單位與對口駐點企業聯合申報。每位特派員及駐點企業限報1項。特派員須充分發揮所在單位的研發團隊、研發條件、技術和成果等優勢,與駐點企業共同凝練技術需求聯合申報項目。
2、項目申報企業必須是在粵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能夠為特派員專項項目的實施提供良好的研發和産業化條件。重點支持具有健全财務制度、重視研發投入、明确配套資金的企業和長期入駐企業、切實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的特派員聯合申報的項目。
3、鼓勵特派員派出單位與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聯合駐點企業共同申報特派員專項項目。聯合申報單位之間應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和優勢互補、強強聯合的團隊精神,并簽訂各方任務明晰、節點目标明确、經費安排合理和知識産權歸屬清晰的合作協議。
4、鼓勵特派員駐點企業聘用特派員派出單位或其他高校的優秀應屆畢業生作為特派員助理協助特派員開展工作,開辟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新渠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有特派員助理參與的項目。
二、申報項目要求
1、項目應符合國家和廣東省技術和産業政策的要求,對提升企業的市場競争力及産業的轉型升級有明顯的帶動作用。
2、項目技術水平、創新程度和成熟度高,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具備良好的産業化前景、較好的經濟效益和較高的投入産出比。
3、項目實施原則上要求在兩年内完成,達到各項技術、經濟驗收指标。
三、申報時間要求
1、申報單位網上提交截至時間為:
2、各地級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
四、申報程序要求
1、特派員專項項目采取網上申報的形式。請特派員駐點企業通過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http://pro.gdstc.gov.cn)提交項目相關申報材料,并由企業所在地級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後統一在網上提交。
2、申報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項目相關申報材料後,需同時打印書面申報材料,經派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門、駐點企業所屬縣(區)和地級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由地級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門統一彙總後一式一份送廣東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
3、未在廣東省科技廳科技項目管理網站注冊單位信息的申報單位,應先注冊單位信息,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及為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号的權限;項目申報人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後按申報系統的相關提示進行網上申報。
4、省部産學研辦将組織由技術、管理和财務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答辯或考察後擇優支持。
聯系人:王曉松 聯系電話:84111596
寒假值班時間:2009年2月1日至6日
中山大學科學技術處
二○○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