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校内申報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9-01-19

各位老師:

2009年度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校内申報工作現已開始,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條件及有關限項規定

1.項目負責人應屬我校正式職工,是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退休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

2.項目負責人或作為主要參加人員(指任務書或合同書中列前三位的人員)在研的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數不得超過1。未承擔在研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原則上隻能作為負責人或主要參加人員(指申報書中列前三位的人員)申報科技計劃項目1;已達上述限定數的,不得作為負責人或主要參加人員(指申報書中列前三位人員)申報新的項目,也不能為申報新的項目而退出在研的項目。

3凡出現超項的項目一律取消申報資格,請各單位注意宣傳,并請申請者遵守限項規定。

4承擔市科技局科技計劃項目的承擔單位,須按時辦理項目的結題驗收手續并申請成果登記。不按規定結題或申請延期,時間已超過項目驗收時間6個月的,其項目承擔單位不得申報新的項目(承擔單位指二級學院及附屬醫院)。

二、申報科技計劃項目類别及具體要求

本次征集的計劃類别包括:應用基礎研究計劃、科技支撐計劃。

(一)應用基礎研究計劃

1.申請者一般應具備副高級技術職稱,或已獲得博士學位的科技人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申請者,應有兩名高級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項目組成員中35歲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應不低于30%。

2.項目實施時間為2—3年,原則上申請經費不超過30萬元。

3.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重點支持方向和内容(見附件1)。

(二)科技支撐計劃

1.申報科技支撐計劃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1)有明确的推廣應用或産業化前景。
  (2)有比較紮實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礎和條件。
  (3)申報單位擁有必要的成果商品化基礎和條件,或者有明确的成果轉化計劃與措施。

2.科技支撐計劃項目新增經費原則上不少于30萬元。項目計劃新增投資不超過50萬元的,市科技局支持經費原則上不超過項目計劃新增投資的80%,項目計劃新增投資大于50萬元小于300萬元的,市科技局支持經費原則上不超過項目計劃新增投資的50%,項目計劃新增投資超過300萬元(含)的,市科技局支持經費原則上不超過項目計劃新增投資的30%,不足部分由申報單位或參加單位自籌解決。項目申報或參加單位必須提供自籌資金承諾函。

4.建議聯合企業申報科技支撐計劃項目,并由企業承諾提供部分項目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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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支撐計劃重點支持領域(見附件2)。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

必須使用20081231更新版,請從廣州市科技網http://www.gzkj.gov.cn下載《申報書》系統軟件,并按要求錄入相關内容,用A4紙打印及導出電子文擋。

(二)申報材料附件

1應用基礎研究計劃

1必須提供的附件材料

①申報材料附件清單(自行完成);

  ②提供具有查新資質單位出具的《科技查新報告》(其中一份原件),20083月以後的查新報告有效

2)可以提供的附件材料:

①關于項目進展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行業準入證等(複印件有效);

②能說明項目知識産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如專利授權證書(須附專利權利要求書)、專利受理通知書、軟件登記證書等(複印件有效);

③與項目和申報單位有關的其他參考材料:如列入國家、省科技計劃的有關批準文件、獎勵證明等(複印件有效);

④同行專家推薦函(其中一份原件)、推薦專家職稱證書複印件;

⑤其他材料。

2科技支撐計劃

1)必須提供的附件材料:

①申報材料附件清單(自行完成)。

《可行性報告》:提供《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報告》須按照《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可行性研究編制提綱》(見附件2)的要求進行逐項編制,報告中所涉及的有關數據須與《申報書》一緻。

③提供具有查新資質單位出具的《科技查新報告》(其中一份原件),20083月以後的查新報告有效。

需自籌資金的申報單位或參加單位,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08年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原件或複印件加蓋審計單位公章)(200811月以後注冊的新辦企業不須提供)。注意:專項審計報告不能替代審計報告。

200811月以後注冊的新辦企業須報送企業注冊時的驗資報告會計報表(複印件有效)和20091月份或2月份的企業會計報表加蓋企業财務專用章,其中一份原件)。

2)可以提供的附件材料

①關于項目進展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行業準入證、以及用戶使用報告等(複印件有效);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産品,應附相關主管單位出具的批準證明(複印件有效)。

②能說明項目知識産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如專利授權證書(須附專利權利要求書)、專利受理通知書、軟件登記證書、新藥證書、臨床批件、産權使用授權書、産權使用認可書、技術合同等(複印件有效)。

③與項目和申報單位有關的其他參考材料:如列入國家、省科技計劃的有關批準文件、名牌産品證書、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等(複印件有效)。

④其他材料。

3聯合申報協議書:無論申請應用基礎或科技支撐計劃,凡多個單位聯合申報項目,必須提供相應的合作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确各自所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技術合作方式、産權歸屬、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其中一份原件)。
  4自籌資金承諾函:無論申請應用基礎或科技支撐計劃,凡需要自籌資金的項目,請項目申請人草拟自籌資金承諾函,與所需材料一起交至單位科研科,而且要求自籌資金來源明确并能到位。

四、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為限額申報,由各單位科研科組織評審篩選項目上報各單位申報指标詳見附件4

五、材料上交要求

1、上交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請用A4紙複印,并按上述申報材料要求的《申報書》及申報材料附件先後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為原件,請标注

2請各申請人将與紙質申報書内容一緻的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