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發布“十一五”第三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指南及申請注意事項的通告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9-01-23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面向國家經濟建設、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科技發展的重大需求,選擇具有戰略意義的關鍵科學問題,彙集創新力量,開展多學科綜合研究和學科交叉研究,充分發揮導向和帶動作用,進一步提升我國基礎研究源頭創新能力。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現公布“十一五”期間第三批12個重大項目指南(見附件)。申請人應當按照項目指南的要求,凝練具有基礎性和前瞻性的關鍵科學問題,組織研究隊伍,在規定的期限内通過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申請注意事項:
  1.“十一五”期間重大項目隻受理整體申請,要分别撰寫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不受理針對某個項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個課題的申請。每個項目課題設置不超過5個,每個課題一般由1個單位承擔,最多不超過2個,項目承擔單位數不多于5個;項目主持人必須是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資助強度1000萬元,研究期限為4年。
  2.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通告和項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項目指南的申請将不予受理。
  3.重大項目(包括課題)申請人除具備《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中所規定的依托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4.限項規定:重大項目與其他相關類型項目共同限項申請。重大項目申請人(包括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項目組主要參與者)申請和承擔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聯合基金項目以及按照面上項目、重點項目管理的專項項目的總數不能超過3項,并且申請和承擔重點和重大項目的項數合計限為1項。
  5.申請書采用2009年版,請在本通告發布之後自行登陸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下載中心下載。
  申請書的正文應當按照重大項目正文撰寫提綱撰寫。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重大項目相關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和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須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說明本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别與聯系。
  6.本次公布的12個重大項目指南納入2009年度基金項目申請的集中接收範圍,自2009年3月2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3月16-20日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接收現場集中辦公。
  7.依托單位須在截止時間(3月20日16時)之前通過互聯網報送電子申請書,報送方式可選擇:(1)通過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系統(MiniIRIS系統)打包上傳;(2)通過基金項目管理ISIS網絡信息系統逐項提交。
  8.所有申請均須通過依托單位報送電子申請書和1份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且電子申請書與紙質申請書的内容必須一緻。報送紙質申請材料要求有依托單位公函、申請項目清單和紙質申請書原件,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的申請。
  9.紙質申請材料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郵寄報送的申請材料,請提前以速遞方式直接寄自然科學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組(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重大項目申請材料”。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附件:
1.“托卡馬克高約束模物理機制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2.“典型有機化工過程的傳遞與反應協同機制及強化”重大項目指南
3.“非理想高分子鍊的凝聚态結構及其轉變”重大項目指南
4.“植物适應性輻射的動力與機制”重大項目指南

5.“DNA條形碼标準基因的進化和隐存生物多樣性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6.“神經環路的形成及其信息處理原理”重大項目指南

7.“腫瘤分子成像基礎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8.“典型稻田土壤關鍵生物地球化學過程與環境功能”重大項目指南
9.“汶川大地震孕育、發生的動力學及緻災機理研究”重大項目指南
10.“透明陶瓷激光介質材料制備與性能調控”重大項目指南
11.“半導體功能量子結構相關基礎問題”重大項目指南
12.“新型人工電磁媒質的基礎理論與關鍵技術”重大項目指南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