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18-06-04

各位老師:

  接科研院通知,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的推薦和評審工作已經開始,請有意申報的老師于2018年6月11日12時前,提交申報本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項目清單(附件2)及拟定本推薦項目推薦意見發送至郵箱wangxif@mail.sysu.edu.cn。

其他詳見以下通知。

   聯系人:汪老師, 電話:39943107 

   郵箱:wangxif@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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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4日

詳細通知如下:

各有關單位:

  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的推薦和評審工作已經開始,同時将進行提名推薦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遴選工作。 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及項目積極申報。

  根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教技發〔2015〕1号),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授予在科學發現、技術發明、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專利技術實施和科學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單位。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勵的範圍

 (一)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分為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以下稱自然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包括專利類)(以下稱發明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推廣類、科普類)(以下稱進步獎)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青年科學獎(以下稱青年獎),共四個獎種。

 (二)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分為下列3個獎種: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拟申請由教育部推薦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簡稱直報項目),可按有關要求直接推薦參加教育部遴選。請明年準備申報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老師重視.

  

二、推薦條件

  (一)成果登記

   項目推薦前應辦理科技成果登記(青年獎、直報項目不需要成果登記)。通用項目登記具體注意事項可查看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網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記”欄的“如何進行成果登記”(附件5)。專用項目登記須按照國防科技成果登記有關要求進行。

  (二)自然科學獎

   1.拟推薦項目需提供10篇代表性論文或專著,完成人和單位必須是論文、專著的作者和署名單位。

   2.代表性論文或專著必須是2016年1月1日前在國内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并得到了同行學者的相應評價。

  3.涉及與國外合作完成的論著,中方學者需是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且署其國内單位,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面證明,說明我國學者在該項研究中的學術貢獻,并同意中方學者單獨申報獎勵。

  (三)技術發明獎

  1.拟推薦項目應已獲得授權知識産權,完成人一般不超過6人,且3人應為推薦書中“主要知識産權證明目錄”表所列知識産權的發明人,且每個完成人須有獨立的發明内容。

   2.拟推薦項目須實際應用2年以上。

   3.拟推薦技術發明獎(專利類)的科研成果,應為已獲授權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單件有效專利,經實施後,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四)科學技術進步獎

   1.拟推薦項目應為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創新性成果,已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并根據項目的特點按相應類别推薦。

   2.拟推薦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須實際應用2年以上。

   3.拟推薦科學技術進步獎(推廣類)的項目需實際應用3年以上或獲得部委(省)級以上獎勵滿2年且之後推廣工作突出。

   4. 推薦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的項目,需為正式出版發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顯社會效益的科普作品。

  (五)青年獎

      提名推薦青年獎的候選人須為長期從事基礎性科學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響的原創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月1日後出生)

  (六)直接推薦國家獎

   1.拟推薦項目須已獲得省部級一等獎以上獎勵,且不得有已被提名參加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項目的内容。

   2.201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完成人不能作為直報項目完成人。

   3.直報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的代表性論文(專著)發表(出版)時間必須為2016年1月1日前,且“代表性論文”的主體工作是在國内完成。

   4.直報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整體技術必須是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對有行政審批要求的項目必須提交相關部門審批證明。

  (七)經濟效益證明材料

       所有推薦項目的經濟效益應出具主要生産、應用單位财務部門核準并加蓋公章的證明原件,否則不得列入經濟效益,并按推薦書中的各項要求逐一填寫。

  (八)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後推薦。

  (九)同一人同一年度隻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參加評審。

  (十)推薦項目所含技術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經獲得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的項目内容,否則視為重複報獎。

  (十一)已推薦201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經評審未獲獎的項目,如無實質性進展,原則上不得推薦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

   三、推薦程序

      各類項目均按照通用項目或專用項目的分類分别填寫、公示、報送。專用項目是指内容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除專用項目外的其他項目均為通用項目。

   (一)推薦書填寫

   1.推薦書是評審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和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的主要依據,各單位應根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附件1)的具體要求,認真做好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項目的遴選和推薦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

   2.各單位于2018年6月12日前,将拟推薦申報本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項目清單(附件2)報科研院基礎處,同時提交每個項目的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推薦單位意見”稿(電子版發送給科研院聯系人)。學校對由二級單位推薦的申報項目分配推薦号和校驗碼。各推薦項目根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的要求準備獎勵申報材料,并憑推薦号和校驗碼登錄“科技評價與評審管理信息系”(http://202.205.109.48/Cutech),進行填報。

   3.專用項目推薦書可從評審信息系統下載模闆,按照保密規定填寫和推薦。

  (二)公示

   1.所有推薦項目須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包括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進行相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處理後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

   2.通用項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4中相關要求進行。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包括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是中山大學的,由學校科研院進行公示;涉及外單位的,由項目組聯系相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一周内向學校科研院提交《申報2018年度高等學校優秀科學研究成果獎(科學技術)公示情況報告單》(附件4)。

   3.專用項目按照保密規定,通過内部渠道在一定範圍内進行公示。

 (三)報送

   1.電子版材料報送

    通用項目推薦材料電子版直接通過評審信息系統報送。

    專用項目推薦材料電子版,由推薦單位統一刻錄在1張光盤上,随紙質材料由專人直接報送。

   2.紙質材料報送

    推薦項目書面推薦書需提交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對于推薦專用項目,需提交書面推薦書11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如有回避要求,回避專家申請表1份(附件3)。

  四、時間安排

   1.2018年6月12日: 各單位報送推薦項目清單電子版(附件2),同時提交項目的 “推薦單位意見”稿。

   2.2018年6月25日:完成成果登記,提交成果登記導出文件電子版及成果登記表紙件各一式一份到科研院基礎處。

   3.2018年7月2日:将一份初稿(包括附件材料,其中申報自然科學獎的要附10篇代表作首頁)交科研院基礎處審核。

   4.2018年7月8日:報送拟推薦項目公示材料電子版(公示格式見附件4)至科研院基礎處。

   5.2018年7月9日-7月13日:拟推薦項目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包括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進行公示。

   6.2018年7月18日:網絡推薦截止。

   7.2018年7月19日:提交紙質推薦材料至科研院基礎處。

  完成人及完成單位内容确定後,就可以提前給相關人員和單位簽字蓋章,不需等全部材料填報完成。

 

科研院聯系人:王曉松、蔚鵬

聯系電話:84111595、84115962

Email:kjcjcka@mail.sysu.edu.cn、weipeng3@mail.sysu.edu.cn

 

 

 科學研究院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