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關于組織申報2020~2021年度粵桂科技合作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聯合基金項目的通知
各位老師:
接科研院通知,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0~2021年度粵桂科技合作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聯合基金項目的通知已下發,申報領域涵蓋現代農業領域、人口健康領域、新材料領域(含高分子藥物載體)方向,請有意申報的老師與廣西單位進行聯合申報(申報系統11月19日開放)。詳細申報安排及時間節點詳見如下通知及附件:
聯系人:汪老師,聯系電話:39943107
電子郵箱:wangxif@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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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9日
詳細通知如下:
各有關單位及項目申請人: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0~2021年度粵桂科技合作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聯合基金項目的通知”要求,現将我校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項目類型
粵桂聯合基金堅持“強強合作”和“優勢互補”原則,聚焦重點領域,推動務實合作,支持兩省區優秀科研團隊聯合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本次受理的項目包括重點項目、面上項目兩類(具體指南見附件1和附件2),在填寫“項目基本信息”時,必須按照指南選擇“申報代碼”及對應學科代碼(例如,申報“粵桂聯合基金重點項目”的“新材料”領域的方向1,則“申報代碼”選擇“YG10101”,學科代碼選擇“E01”及其下級學科代碼)。
(一)重點項目
1. 研究内容及資助領域
支持粵桂地區科研人員重點圍繞兩省區及粵桂特别合作試驗區(梧州片區、肇慶片區)優勢發展領域和産業創新發展需求,針對已有較好基礎的研究方向或亟需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合力開展創新性研究,推動若幹重要領域取得突破。
2.資助強度和期限
(二)面上項目
1. 研究内容及資助領域
主要支持粵桂地區科研人員圍繞兩省區面臨的共性科學問題,聚焦重點産業領域或方向,共同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為促進産業、區域高質量發展提供基礎支撐。
2. 資助強度和期限
10萬/項,研究期限為3年,經費實行包幹制。
二、申請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及合作要求
1. 粵桂聯合基金項目不設單位申報項目數量限制。
2. 所有項目要體現協同聯合研究,由廣東、廣西單位聯合申報,即廣東單位牽頭申報的項目,至少應有1家廣西單位參與申報(合作協議模闆見附件4)。
3. 除牽頭申報單位外,項目合作研究單位一般不超過2家。
4. 項目組參與人員中如果有境外人員的,須上傳:
(1)“境外參與人員知情同意函”,需要有境外個人的簽名;
(2)本人身份證/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二)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是項目的實際負責人,同一申請人隻能申請1項粵桂聯合基金項目。廣東地區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需在附件上傳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申報人的博士學位證書;
(2)副高級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職業、執業)資格證書;
(3)申報單位副高以上職稱聘用證明或聘用合同等。
2. 具有從事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科研經曆,需在附件上傳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項目合同書(至少包括一頁重要信息頁,如合同書封面頁、申報人信息頁等);
(2)項目驗收書(至少包括一頁重要信息頁,如驗收書封面等);
(3)結題批複件,材料能體現申報人信息;
(4)國(境)外基礎研究相關證明材料;
(5)能證明基礎研究經曆的論文、論著、專利成果等。
3. 屬于我校在職在崗人員,需在附件上傳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任職證明(有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蓋章,單位名稱須為依托單位[如有二級部門,名稱可為二級部門,可在USC打印),需為申報期開具的;
(2)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有單位蓋章,單位名稱須為依托單位(如有二級部門,名稱可為二級部門))。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
(1)申請人在研主持的廣東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數達到3項(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驗收的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達到1項(含)以上的(平台類、普惠性政策類、後補助類項目除外);
(2)申請人在研主持的廣東省基金項目(含自然科學基金、省聯合基金項目)累計達到2項(含)以上的;
(3)申請人在研主持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省基金重點項目、傑出青年基金項目、團隊項目、重大基礎研究培育項目的;
(4)申請人2020年提交的廣東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申請書累積已超過2項的;
(5)正在博士後工作站内從事研究的在站博士後人員;
(6)因發生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被取消其作為申報主體承擔和參與省級科技計劃任務資格的。
三、申報有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求。
1. 申請人應當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請人應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 項目一經立項,申報填寫的任務、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動轉為項目合同書對應内容,原則上不予修改調整。
項目負責人至少應産出2篇具有較高學術質量的論文,鼓勵在國内、外優秀期刊公開發表論文;在本學科領域承擔省部級以上科技基金、計劃項目能力有較大提升,鼓勵項目負責人積極申報國家級科技計劃(基金)項目。項目成果形式以科技報告、論文、專著、專利、人才培養、國家項目獲取、國際交流、學術貢獻等形式為主。
請合理填報預期指标,指标一經填報無法修改,必須完成,否則結題驗收會被認定為不通過,計入科研誠信問題,今後無法申報項目。
3. 如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關問題,申請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并提供單位科學倫理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以在附件中上傳的證明材料為準)。
4. 二級單位應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申請。
5. 同一粵桂合作研究團隊隻能選擇在廣東或廣西一方提出項目申請;相同的研究内容不能同時在廣東、廣西提出項目申請。
6. 申請書中的起始時間統一填寫2020年12月1日,終止時間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要求填寫。
(二)科研誠信要求。
1. 項目應當由申請人本人申請,嚴禁冒名申請,嚴禁編造虛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對所有參與者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 申請人應按照指南及申報要求填寫申請書,如實填寫相關研究基礎和研究内容等,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嚴禁違反法律法規、倫理準則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3. 人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經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不得将已資助項目重複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的相關研究内容已獲其他途徑資助的,須在項目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所申請項目的區别和聯系。
4. 二級單位應認真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審查機制,防範倫理和安全風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加強倫理審查和過程監管。
(三)經費管理要求。
應按照《廣東省财政廳 廣東省審計廳關于省級财政科研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辦法》(粵财規〔2019〕5号)及《廣東省财政廳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财科教〔2020〕150号)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經費預算。其中,面上項目經費使用參照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試行“包幹制”(面上項目包幹制及重點預算要求見附件3)。
四、申報流程
(一)項目須通過 “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pro.gdstc.gov.cn/)實施網上申報。如需開通賬号,請聯系本單位科研秘書。新建學院如需開通學院帳号請聯系科研院計劃項目處。申報系統11月19日開放。
(二) 申報人須按照網上平台要求填寫項目有關信息,上傳必要的支撐附件材料,經二級單位、學校審核後按流程提交。網上申報具體操作詳見《粵桂聯合基金項目網上申報操作指引(廣東)》(申報書模闆及指引見附件6,供參考,申報系統開放後以正式的為準)。
五、時間安排
序号 |
時間節點 |
工作安排 |
要求/備注 |
1 |
11月30日12:00前 |
有合作單位的簽訂合作協議(模闆見附件4); |
合作協議由二級單位審核後報科研院審核簽署。 |
2 |
11月30日前 |
各二級單位審核并在網上提交《申請書》 |
請各二級單位嚴格進行形式審查,各二級單位形式審查不通過率将影響今後省基金限項名額的分配 |
3 |
12月4日前 |
各二級單位報送單位承諾函(模闆見附件5) |
各二級單位根據本單位提交的項目清單,提交本單位承諾函(單位負責人親筆簽字的電子版掃描件) |
4 |
12月8日17:00前 |
學校審核提交所有申請書 |
學校進行審查,申報期間請密切關注《申請書》審核進度,如發現被退回修改,請按照“審核意見”認真修改後盡快提交審核,以免錯過申報期。 |
網上正式申報時間:2020年11月19日~12月8日17:00。
六、聯系方式
(一)學校科學研究院科技計劃項目處 張迪 84115962 zhangd43@mail.sysu.edu.cn
财務處 84111020
(二) 網絡申報技術支持:020-83163338
中山大學科學研究院
2020年11月8日
附件1: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0~2021年度粵桂科技合作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聯合基金項目的通知
附件2:2020~2021年度粵桂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3:面上項目包幹制及重點項目預算要求
附件4:合作協議及審核表模闆
附件5: 二級單位承諾函模闆
附件6: 網上操作指引及申報書模闆(供參考,申報系統開放後以正式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