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關于申報2020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聯合基金(粵穗、粵深、粵佛、粵莞)的通知
各位老師:
接科研院通知,2020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聯合基金(粵穗、粵深、粵佛、粵莞)開始申報,詳見如下詳細通知。我院具體申報節點安排及材料報送要求如下:
序号 |
時間節點 |
工作安排 |
要求/備注 |
1 |
8月20日12:00前 |
請有意申報省聯合基金重點項目、粵港澳研究團隊的老師将申報意向發至聯系郵箱wangxif@mail.sysu.edu.cn。 |
填寫附件5:省聯合基金重點項目、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清單。 |
2 |
8月28日17:00前 |
有合作單位的簽訂合作協議、關聯關系審核表(模闆見附件3) |
請提前發至聯系郵箱審核。 |
3 |
8月28日17:00前 |
網上提交《申請書》 |
請負責人注意申報材料形式審查,學院的形式審查不通過率将影響今後各類限項申報項目名額的分配。 |
4 |
9月8日17:00前 |
學校提交所有申請書 |
學校進行審查,申報期間請密切關注《申請書》審核進度,如發現被退回修改,請按照“審核意見”認真修改後盡快提交審核,以免錯過申報期。 |
聯系人:汪老師,聯系電話:39943107
聯系郵箱:wangxif@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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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7日
詳細通知如下:
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近日發布了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聯合基金(以下簡稱省聯合基金),包括粵穗、粵深、粵佛和粵莞四個聯合基金申報指南。根據相關要求我校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及申報條件
本年度省聯合基金設立青年基金項目、重點項目、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三類,對依托單位各類别不限項申報,其中粵深、粵佛、粵莞聯合基金含上述三個類别項目,粵穗聯合基金僅設立青年項目和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
申報系統開放後請按照二級單位所在地正确選擇所在地,所在地的選擇會影響項目形式審查及評審立項。
(一)青年基金項目
支持青年科技人員在基金資助範圍内自主選題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培養青年科技人員獨立承擔科研項目、進行創新研究的能力,激發青年科技人員的創新思維,培育基礎研究後繼人才隊伍。青年項目不列參與者。
1. 申報條件
青年基金項目面向全省範圍開放,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未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協調人主持過國家或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基金項目)。
(2)年齡不超過35 周歲[即1985 年1 月1 日(含)以後出生],女性放寬至不超過38 周歲[即1982 年1 月1 日(含)以後出生]。
(3)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以在系統提交的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明附件為準)。
(4)應為我校在職人員或雙聘人員(粵穗、粵深青年項目須在系統上傳本人在依托單位的在職證明、聘用合同、近三個月社保證明、個稅繳納證明等至少一項;粵佛、粵莞青年項目須在系統上傳在職人員的在職證明或雙聘人員的聘用合同,以及本人近三個月在依托單位的社保證明或個稅繳納證明)。
(5)申請人為在站博士後的,應合理安排研究時間,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6)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報有關要求。
2. 資助強度與實施周期
項目資助強度為10萬元/項,實施周期一般為3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
3. 支持領域及方向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數理、化學、生命、地球、工材、信息、醫學、管理等八大學科領域内自主選題申報。
4. 預期成果要求
項目負責人獨立研究能力和承擔本學科領域省部級以上科技計劃、基金項目能力有較大提升;在國内外期刊上發表不少于1篇具有較高學術質量的論文(以标注基金項目為準),或申請相關發明專利不少于1 件;提交科技報告不少于1 份。鼓勵在國内優秀期刊公開發表論文。
5. 有關說明
(1)青年基金項目請選擇“區域聯合基金—青年基金項目”專題申報。
(2)省聯合基金(包括粵穗、粵深、粵佛、粵莞聯合基金)資助的青年基金項目統一評審、擇優立項,适當比例支持聯合出資地市的依托單位項目(各聯合基金指南見附件1)。
(3)青年基金項目經費使用試行“包幹制”,詳細要求請見附件2。
(二)重點項目
重點項目面向全省開放申報,支持科技人員圍繞粵港澳大灣區産業與區域創新發展需求,針對已有較好基礎的研究方向或學科生長點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促進學科發展,突破地方和産業創新發展的重大科學問題,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國際影響力。
1. 申報條件
(1)牽頭申報單位須為廣東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單位。粵深聯合基金重點項目須由深圳地區依托單位牽頭或參與合作申報。粵佛和粵莞聯合基金重點項目分别鼓勵聯合佛山、東莞地區單位申報;部分研究方向僅面向佛山、東莞地區依托單位牽頭申報。(具體見附件1申報指南)
(2)申請人應為我校在職人員或雙聘人員(粵深聯合基金重點項目須在系統上傳本人在依托單位的在職證明、聘用合同、近三個月社保證明、個稅繳納證明等至少一項;粵佛、粵莞重點項目須在系統上傳在職人員的在職證明或雙聘人員的聘用合同,以及本人近三個月在依托單位的社保證明或個稅繳納證明)。
(3)申請人是項目第一負責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主持過國家或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基金項目),或者市級重點科研項目(須在系統上傳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明,項目合同書、任務書或結題批複件等)。
(4)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報有關要求。
2. 資助強度與實施周期
資助強度為100萬元/項,實施周期一般為3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預算要求見附件2.
3. 支持領域與方向
按照粵深、粵佛、粵莞聯合基金具體指南确定的領域、方向、申報代碼、學科代碼和要求申報(詳見附件1)。不在指南支持領域和方向内的項目不予受理。
4. 預期成果要求
① 項目組成員承擔本學科領域國家級科技計劃、基金項目的能力有較大提升,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區域科技合作;在重點科學問題研究上取得突破,支撐關鍵核心技術發展。
② 獲得高質量的論文或專利成果,發表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内科技期刊、業界公認的國際頂級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論文,以及在國内外頂級學術會議上進行報告的論文(簡稱“三類高質量論文”)不少于2 篇(以标注基金項目為準),或申請相關發明專利不少于2 件。提交科技報告不少于1 份。
③ 鼓勵在專著出版、标準規範、人才培養、成果應用等方面形成多樣化研究成果。
5.有關說明
粵深、粵佛、粵莞聯合基金重點項目請選擇“區域聯合基金—重點項目”專題申報,并按照指南要求準确填寫申報代碼和學科代碼。
(三)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
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需求,在科技前沿領域支持粵港澳科技人員聯合組建研究團隊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培育國際化研究團隊,提升粵港澳基礎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1. 申報條件
(1)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符合執行屬地原則(深圳校區的二級單位可牽頭申報粵深聯合基金的團隊項目,但不可牽頭申報粵穗聯合基金的團隊項目;不能牽頭申報粵佛和粵莞聯合基金的團隊項目),且應聯合香港或澳門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共同申請。
(2)研究團隊應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礎、勇于創新、團結協作、優勢互補的優秀科研群體。
(3)申請人為團隊項目的第一負責人,是研究團隊的協調人,應為我校在職人員或雙聘人員(須在系統上傳本人在依托單位的在職證明、聘用合同、近三個月社保證明、個稅繳納證明等至少一項),具有主持國家或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基金項目)的經曆(須在系統上傳相應項目合同書、任務書或結題批複件等)。
(4)團隊成員不超過20人。其中,團隊核心成員不多于5人(含協調人),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且須至少包括1名港澳科研機構人員,在讀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後不能作為研究團隊項目的核心成員。
(5)已獲得過省基金研究團隊項目的協調人不得再次擔任研究團隊協調人。
(6)至少有1家港澳地區機構作為合作單位共同申報。
(7)符合本通知第二部分的申報有關要求。
2. 資助強度與實施周期
項目資助強度為200萬元/項,實施周期一般為4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
3. 支持領域與方向
按照具體指南确定的領域、方向、申報代碼和要求申報(詳見附件1。不在指南支持領域和方向内的項目不予受理。)
4.預期成果要求
① 在重點領域、方向上有力推動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研究團隊的國内外影響力明顯提升;在重點科學問題研究上取得突破,支撐關鍵核心技術發展。
② 發表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内科技期刊、業界公認的國際頂級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論文,以及在國内外頂級學術會議上進行報告的論文(簡稱“三類高質量論文”)不少于2 篇(以标注基金項目為準),或申請相關發明專利不少于2 件,其中項目牽頭單位與港澳機構合作發表論文不少于1 篇。提交科技報告不少于1 份。
③ 鼓勵在專著出版、标準規範、人才培養、成果應用等方面形成多樣化研究成果。
5. 有關說明
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請選擇“區域聯合基金—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專題申報,并按照指南要求準确填寫申報代碼、學科代碼。
二、申報有關要求
除了符合上述各類項目申報條件外,申請人和依托單位還應符合以下申報要求:
(一)申報限項要求
1. 2020年度省聯合基金(含粵穗、粵深、粵佛、粵莞聯合基金,下同)項目不設依托單位申報項目數量限制,每個申請人隻能申請1項省聯合基金項目。
2. 申請人在研主持的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達到3項(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等平台類項目,普惠性政策類項目,後補助類項目除外),或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項目達到2項的,不得申報。
3. 逾期一年未驗收的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達到1項的(平台類、普惠性政策類、後補助類項目除外),不得申報。
4. 申請人已獲得2020年度省基金項目立項的,不得申報。
5. 申請人在研主持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省基金重點項目、研究團隊項目、重大基礎研究培育項目的,不得申報。
申請人申請各類型項目所需其他條件詳見相應的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
(二)科研誠信要求
1. 項目應當由申請人本人申請,嚴禁冒名申請,嚴禁編造虛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對所有參與者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系統确認個人誠信承諾(無須上傳紙質承諾函)。
2. 申請人應按照指南及申報要求填寫申請書,如實填寫相關研究基礎和研究内容等,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嚴禁違反法律法規、倫理準則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3. 申請人不得同時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項目類型、或經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不得一稿多投;不得将已資助項目重複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的相關研究内容已獲其他途徑資助的,須在項目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所申請項目的區别和聯系。請合理填報預期指标,指标一經填報無法修改,必須完成,否則結題驗收會被認定為不通過,計入科研誠信問題,今後無法申報項目。
4. 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請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并在附件提供單位科學倫理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
5. 申報過程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與懲戒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
(三)各二級單位職責
1. 各二級單位應認真履行管理責任,加強省基金項目規範管理。
2. 各二級單位應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申請(各二級單位形式審查通過情況将影響今後省基金面上項目指标分配)。
3. 各二級單位須對本單位項目申請進行認真審核,确認生成項目清單,并在于2020年9月3日前提交單位科研誠信承諾函(模闆待省基金委确定後發送至各單位郵箱)。
4. 各二級單位應建立完善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審查機制,防範倫理和安全風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加強倫理審查和過程監管。
(四)合作研究要求
1. 除牽頭依托單位外,項目合作研究單位一般不超過2個(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不超過4個)。
2. 依托單位和合作研究單位應當在申請書提交前簽訂合作研究協議(或合同,下同),并在經費預算中說明資金分配情況。合作研究協議無須提交,留在依托單位存檔備查。經協商約定不外撥資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簽訂合作研究協議(合作協議模闆見附件3)。
3. 境外人員一般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須在網上申報系統中上傳“境外人員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統中下載模闆)的電子掃描文檔;港澳人員可以個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五)起始時間要求
項目的執行起始時間統一填寫2020年10月1日,終止時間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要求填寫。
三、申報流程
(一)項目須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pro.gdstc.gov.cn/)實施網上申報。如需開通賬号,請聯系本單位科研秘書。新建學院如需開通學院帳号請聯系科研院計劃項目處。申報系統8月18日開放。
申報書模闆見附件4,正式模闆以系統發布為準。
(二)申報人須按照網上平台要求填寫項目有關信息,在附件中上傳必要的佐證材料,經二級單位、學校審核後按流程提交。具體操作詳見《省聯合基金項目網上申報操作指引》(正式申報開始後在網上申報系統下載)。
四、時間節點
序号 |
時間節點 |
工作安排 |
要求/備注 |
1 |
8月21日12:00前 |
各二級單位統計重點項目和粵港澳研究團隊申報意向,報送拟申報清單電子版(模闆見附件5) |
各單位報送拟申報清單電子版(無需紙質版) |
2 |
9月1日17:00前 |
有合作單位的簽訂合作協議(模闆見附件3); |
合作協議由二級單位審核後報科研院審核簽署 |
3 |
9月1日17:00前 |
由各單位科研科統一網上提交《申請書》 |
請各二級單位嚴格進行形式審查,各二級單位形式審查不通過率将影響今後各類限項申報項目名額的分配 |
4 |
9月3日前 |
各二級單位報送單位承諾函(模闆系統開放後發送至各單位郵箱) |
各二級單位根據本單位提交的項目清單,提交本單位承諾函(單位負責人親筆簽字的電子版掃描件) |
4 |
9月8日17:00前 |
學校提交所有申請書 |
學校進行抽查,申報期間請密切關注《申請書》審核進度,如發現被退回修改,請按照“審核意見”認真修改後盡快提交審核,以免錯過申報期。 |
網上正式申報時間: 2020年8月18日~9月8日17:00
五、聯系方式
(一)學校科學研究院科技計劃項目處
張迪 84115962 zhangd43@mail.sysu.edu.cn
學校科研财務科:84111020
(二) 網絡申報技術支持:020-83163338
中山大學科學研究院
2020年8月6日
附件如下:
附件1: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廣州市聯合基金(粵穗聯合基金、粵深聯合基金、粵佛聯合基金、粵莞聯合基金)項目的通知
附件2:青年項目包幹制及重點、粵港澳研究團隊預算要求
附件3:合作協議及審核表模闆
附件4:申請書模闆
附件5:省聯合基金重點項目、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