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關于申報2021年度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
各位老師:
接科研院通知,2021年度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開始申報,院内相關時間節點安排如下,請有意申報的老師按此節點進行。
序号 |
時間節點 |
工作安排 |
要求/備注 |
1 |
8月11日前 |
1.尚沒有廣東省科技陽光政務平台賬号的申報老師,請将姓名、中大郵箱、電話号碼發至聯系郵箱,以便建立賬号。 2.有意申報的老師請發申報意向(申報項目類型)至郵箱。 |
所提及聯系郵箱均為:wangxif@mail.sysu.edu.cn(下同) |
2 |
8月14日中午12:00前 |
面上項目申報老師請将電子版申報書PDF及附件5:面上項目發至聯系郵箱,參加院内遴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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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月14日中午12:00前 |
省重點實驗室報送面上項目清單電子表格及主任簽名掃描件至聯系郵箱。(附件5:面上項目申報清單(使用省重點實驗室名額申報) |
每個廣東省重點實驗室限報2項(實驗室一線科研人員優先申報) |
4 |
8月21日中午12:00前 |
有合作單位的項目完成合作協議蓋章(模闆見附件3);關聯關系審核表一并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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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協議電子版務必提前先發至上述聯系郵箱審核; (2)去科研院進行協議蓋章,必須攜帶簽字、學院蓋章好的關聯關系審核表。 |
5 |
8月21日17:00前 |
申報書網上提交及形式檢查。 |
形式審查不通過率将影響今後省基金限項名額的分配。 |
6 |
8月31日17:00前 |
學校提交所有申請書 |
學校進行審查,申報期間請密切關注《申請書》審核進度,如發現被退回修改,請按照“審核意見”認真修改後盡快提交審核,以免錯過申報期。 |
聯系人:汪老師
郵箱:wangxif@mail.sysu.edu.cn
電 話:020-3994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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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7日
詳細通知如下:
各有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委員會近期發布了《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粵基金函字〔2020〕38号),根據相關要求我校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項目類型及基本申報條件
本次受理的項目包括省自然基金面上項目和傑出青年項目(具體指南見附件1)。
(一)面上項目
1. 研究内容及資助領域
支持從事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在自然科學領域内自主選題、自由探索,開展創新性科學研究,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不限項目申請領域,申請人可按照自然科學學科分類在數理、化學、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醫學等學科分類項下選擇合适領域進行項目申請。
2. 資助強度和期限
10萬/項,實施期不超過3年,經費一次性撥付,試行“包幹制”(包幹制要求見附件2)。
3. 申報人基本條件
申請人是項目的實際負責人,應為我校的全職在崗人員,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相關基礎理論知識和獨立研究能力,能保障投入項目研究的時間;
(二)具有承擔或參與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曆;
(三)申請人在研主持(申報開始日前已立項且尚未批複結題)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不超過2 項;
(四)申請人無在研主持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省基金重點項目、傑出青年基金項目、研究團隊項目、重大基礎研究培育項目;
(五)正在博士後工作站内從事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申請項目,應合理安排研究時間,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4. 合作研究要求
面上項目除牽頭單位外,合作研究單位一般不超過2個。
項目主要參與者中如包括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應在申報書填寫合作研究單位信息。境外人員一般以個人身份參與申請項目,需在申報系統上傳“境外人員知情同意函”(需使用申報系統中下載的模闆)掃描文檔;港澳人員可以個人身份或合作研究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依托單位和合作研究單位應在申請書提交前簽訂合作研究協議(模闆見附件3),并在經費預算中說明資金分配情況。合作協議無須提交,留依托單位存檔備查。經協商不外撥資金的合作研究可不簽訂合作協議。
5. 申報形式
面上項目限額申報。具體如下:
每個國家重點實驗室限報4項(實驗室一線科研人員優先申報),每個廣東省重點實驗室限報2項(實驗室一線科研人員優先申報)且不占二級單位申報名額。請各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12時前通過二級單位向我院科技計劃項目處确認是否申報,逾期視為不申報;學校根據各二級單位近兩年省基金面上項目及2019年度國自然立項情況、上年度省基金及聯合基金形式審查通過率等确定本單位限額。各二級單位指标将在陽光政務平台設置稍後通過郵件反饋至各單位科研秘書郵箱(不含國家、省重點實驗室指标),每個二級單位根據本單位限額組織專家遴選,并将遴選結果以書面形式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12時報我院科技計劃項目處,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6. 預期成果要求
項目負責人至少應産出1 篇具有較高學術質量的論文(以标注基金項目為準),鼓勵在國内優秀期刊公開發表論文;在本學科領域承擔省部級以上科技計劃、基金項目能力有較大提升;項目成果形式以論文、專著、專利、人才培養、國家項目獲取、國際交流、學術貢獻、科技報告等形式為主。
(二)傑出青年項目
1. 研究内容及資助領域
支持在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績的優秀青年學者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快速成長,培育一批有望進入國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幹。
不限項目申請領域,申請人可按照自然科學學科分類在數理、化學、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醫學等學科分類項下選擇合适的領域進行項目申請。
2. 資助強度和期限
項目資助強度為100 萬元/項,實施期一般為4 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經費預算要求見附件2)
3.申報人基本條件
(1)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 年齡不超過40 周歲[即1981 年1 月1 日(含)以後出生];
② 取得博士學位或具備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須在系統上傳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明材料);
③ 具有從事省部級及以上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項目的經曆(須在系統上傳承擔或參與項目研究的項目合同書、任務書或結題批複件等證明材料);
④ 屬于我校全職在崗人員(須在系統上傳本人在依托單位的在職證明、聘用合同、近三個月社保證明、個稅繳納證明等至少一項)。
(2)申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報傑青項目
① 國家級人才計劃項目入選者(包括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等);
② 正在申請廣東省“珠江學者崗位計劃”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引進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本土創新科研團隊帶頭人、引進領軍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廣東特支計劃”傑出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等8 類人才計劃項目任何一類的,或已獲得上述人才計劃項目支持的;
③ 正在申請或正在支持期内的廣東省“珠江學者崗位計劃”青年學者、“珠江人才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廣東特支計劃”青年拔尖人才;
④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研究團隊項目協調人、自然科學基金傑出青年項目獲得者;
⑤ 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
傑青項目無合作單位和合作研究者。
4. 申報形式
傑出青年項目不設依托單位申報項數限制。
5. 預期成果要求
項目負責人須産出具有較大學術貢獻的論文不少于2 篇(以标注基金項目為準),其中發表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内科技期刊、業界公認的國際頂級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論文,以及在國内外頂級學術會議上進行報告的論文(即“三類高質量論文”)不少于1篇;承擔省部級重大項目和國家級重點重大項目能力有顯著提升,或在本學科領域成長為更高層次的領軍人才。
二、申報要求和說明
(一)限項要求
1. 申請人應為我校全職在崗人員,每個申請人僅能申請1項2021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員不予申報:
(1)申請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數達到3項(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驗收的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達到1項(含)以上的(平台類、普惠性政策類、後補助類項目除外);
(2)申請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項目(含自然科學基金、省聯合基金項目)累計達到2項(含)以上的;
(3)申請人2020年提交的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申請書累積超過2項的;
(4)申請人2020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請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的;
(5)因發生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被取消其作為申報主體承擔和參與省級科技計劃任務資格的。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書模闆見附件4,具體以系統最終上線的為準。
1. 申請人應當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書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請人應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在系統确認個人誠信承諾(無須上傳紙質承諾函)。
2. 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請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并提供單位科學倫理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以在附件中上傳的證明材料為準)。
3. 申請書中的起始時間統一填寫2021年1月1日,終止時間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要求填寫。
4. 省基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均采用無紙化申請,申請項目時,隻需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
(三)各二級單位職責
1. 各二級單位應認真履行管理責任,加強省基金項目規範管理。
2. 各二級單位應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申請(上年度存在形式審查不通過的單位本年度已扣減相應面上指标,各二級單位本年度形式審查通過情況将影響今後省基金面上項目指标分配)。
3. 各二級單位須對本單位項目申請進行認真審核,确認生成項目清單,并在于2020年8月28日前提交單位科研誠信承諾函(模闆待省基金委确定後發送至各單位郵箱)。
4. 各二級單位應建立完善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審查機制,防範倫理和安全風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加強倫理審查和過程監管。
(四)科研誠信要求
1. 項目應當由申請人本人申請,嚴禁冒名申請,嚴禁編造虛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對所有參與者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 申請人應按照指南及申報要求填寫申請書,如實填寫相關研究基礎和研究内容等,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嚴禁違反法律法規、倫理準則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3. 申請人應科學、合理填寫項目内容,不得虛構和誇大。項目一經立項,申報填寫的任務、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動轉為項目合同書對應内容,原則上不予修改調整。請合理填報預期指标,指标一經填報無法修改,必須完成,否則結題驗收會被認定為不通過,計入科研誠信問題,今後無法申報項目。
4. 申請人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經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不得将已資助項目重複提出申請;不得一稿多投。申請人申請的相關研究内容已獲其他途徑資助的,須在項目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所申請項目的區别和聯系。
5. 申報過程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與懲戒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
三、申報流程
(一)項目須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pro.gdstc.gov.cn/)實施網上申報。如需開通賬号,請聯系本單位科研秘書。新建學院如需開通學院帳号請聯系科研院計劃項目處。申報系統8月12日開放。
(二) 申報人須按照網上平台要求填寫項目有關信息,上傳必要的支撐附件材料,經二級單位、學校審核後按流程提交。項目申報人與項目依托單位網上申報具體操作詳見《省基金項目網上申報操作指引》(正式申報開始後在網上申報系統直接下載)。
四、時間安排
序号 |
時間節點 |
工作安排 |
要求/備注 |
1 |
8月21日12:00前 |
各二級單位根據通知要求進行項目遴選及質量提高,并由各單位統一報送面上項目申報清單(清單模闆見附件5) |
各單位報送清單分兩部分:1、本單位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報送面上項目清單;2、本單位通過遴選産生的面上項目清單。 |
2 |
8月21日12:00前 |
有合作單位的簽訂合作協議(模闆見附件3); |
合作協議由二級單位審核後報科研院審核簽署。 |
3 |
8月23日前 |
各二級單位審核并在網上提交《申請書》 |
請各二級單位嚴格進行形式審查,各二級單位形式審查不通過率将影響今後省基金限項名額的分配 |
4 |
8月28日前 |
各二級單位報送單位承諾函(模闆系統開放後發送至各單位郵箱) |
各二級單位根據本單位提交的項目清單,提交本單位承諾函(單位負責人親筆簽字的電子版掃描件) |
4 |
8月31日17:00前 |
學校提交所有申請書 |
學校進行審查,申報期間請密切關注《申請書》審核進度,如發現被退回修改,請按照“審核意見”認真修改後盡快提交審核,以免錯過申報期。 |
網上正式申報時間:2020年8月12日~8月31日17:00。
六、聯系方式
(一)學校科學研究院科技計劃項目處 張迪 84115962 zhangd43@mail.sysu.edu.cn
财務處 84111020
(二) 網絡申報技術支持:020-83163338
中山大學科學研究院
2020年8月6日
附件如下:
附件1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含面上項目和傑青項目具體指南)
附件2 面上項目包幹制及傑青預算要求
附件3 合作協議及審核表模闆
附件4 申請書模闆
附件5 省自然面上項目清單